《太平洋经合研究》2014年第2期
时间:2014/8/13 12:13:43 来源: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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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平 洋 经 合 研 究
中 国 太 平 洋
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 第2期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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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在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 1
TTP 和RCEP博弈背景下的亚太自贸区:梦想还是现实?...... 8
简析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的五条路径.................... 24
当前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合作向何处去?.................. 35
利用TPP与RECP谈判间歇期........................... 47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初步评估.................. 57
APEC在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
刘晨阳[1]
亚太区域占据了世界40%的人口,55%的国内生产总值和44%的国际贸易。该区域近年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仅能促进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也有助于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合作组织之一,APEC为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公平成长和共同繁荣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因而成为加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机制。2014年是APEC成立25周年。这意味着APEC不再是一个青少年,而是一个应该为自己做出新的“职业规划”的充满活力的成年人。随着当前国际和区域环境的演变,APEC注定要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扮演一个更加积极的角色。
一、APEC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贡献回顾
1994年设立的茂物目标成为了引领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发展的灯塔,也加速了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航程。通过1995年《大阪行动议程》的发布,APEC确定了以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行动计划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茂物宣言的路线图。
同时,APEC在选择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式时考虑了多种因素,比如复杂的区域地缘政治结构,APEC成员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各成员参与区域合作的不同意愿等。因此,一个独特的“APEC方式”诞生了。在承认APEC成员的多样化的同时,它体现了自主自愿、协商一致、开放和包容的内涵。“APEC方式”已被证明适合于APEC区域合作的发展,并对保持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良好态势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过去的20年里,APEC践行以茂物目标为核心的各类愿景(王毅,2013)。APEC成员的市场更加开放,这体现在贸易和投资壁垒的显著减少,非贸易壁垒的逐渐消除和市场透明度的提高。得益于商业环境的改善,一个充满活力的区域服务市场诞生了。APEC区域也对外商直接投资(FDI)更加友好。
APEC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也取得了许多成就,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TFAP)的实施成功减少了贸易成本。同时,APEC在促进无纸化贸易、提高透明化、商业人员流动、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竞争、反腐败,以及规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
不仅如此,APEC还确立了在亚太区域开展经济和技术合作的优先领域,鼓励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积极参与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人力资源发展合作和相关的能力建设活动为缩小APEC成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促进亚太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APEC深刻认识到亚太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必须基于相互理解、友谊和APEC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就此而言,跨文化交流是APEC促进亚太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另一个很重要的领域。在过去的20年间,APEC付出了巨大努力以促进具备不同文化和信仰背景的成员开展社会互动和实现互相理解和信任,这些都是应对社会、法律、政府和经济挑战,以形成一个和谐大家庭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APEC为了协调亚太区域RTAs/FTAs的发展也付出了很多努力。为了保证RTAs/FTAs的衍生不会增加国际和区域环境的复杂性,APEC已建立起以促进高质量、全面、透明和广泛统一性的RTAs/FTAs为目标的最佳范例和示范措施。这些范例和措施既不是强制的也不是详尽无遗的,而是在适当的情况下对可能纳入RTAs/FTAs中的有关条款提供指导。另外,APEC还进行了一系列的能力建设活动,如政策对话和研讨会等,以促进最佳范例和示范措施的应用,使各RTAs/FTAs实现更大程度的一致性。
二、APEC进一步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内部和外部驱动力
上述成就清晰表明了APEC自成立之初就在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APEC成员认识到了新世纪国际和区域环境的快速演变,以及由此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因此,有一系列内部和外部因素促使APEC进一步深入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首先,人们期待APEC为促进全球经济的复苏提供更加强劲的推动力。当前,世界经济整体上正朝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不确定性和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结构性问题远未解决,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必要性日渐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速放缓,外部风险和挑战增加。与此同时,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显然,世界经济在全面复苏和实现健康增长之前还面临着巨大挑战。在过去的30年间,充满活力的亚太经济一直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力引擎。APEC承载着推动本地区和全球发展的重要使命,面对上述挑战,应该展示勇气和决心(习近平,2013)。毫无疑问,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将为亚太经济注入新的活力,进而为世界经济的健康恢复提供强劲动力。
第二,考虑到目前亚太地区多个FTAs/RTAs遵循不同的的规则和标准并行发展,APEC有能力在协调FTAs/RTAs的发展方面承担起更加积极和有效的责任。FTAs/RTAs在近年的迅速衍生主要是缘于亚太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各经济体之间贸易投资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对于很多经济体来说,加入FTAs/RTAs不仅仅是当WTO谈判陷入僵局时的次优选择,同时也是为了重拾或加强自身经济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另外,“多米诺效应”也加速了一些经济体加入FTAs/RTAs,这被视为一种被动反应。通过加入不同的亚太经济一体化机制,许多经济体不仅仅期待得到经济利益,还希望得到非经济利益,比如与其他经济体加强政治关系和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等。从这个意义来说,当前的FTAs/RTAs不仅是缔约方之间的经济协议,也是各缔约方外交、安全和对外经贸战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前看来,不同的FTAs/RTAs轨道之间存在一种独特的相互激励与竞争的关系,尤其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引导的“TPP轨道”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引导的“亚洲轨道”,从而使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平衡。然而,这种平衡是不稳定的,甚至是脆弱的。如果一些区域经济一体化机制被用作区域大国政治投机或是战略博弈的工具,那么这种平衡将很容易瓦解。(刘晨阳,2012年)亚太区域任何一个经济体都不希望看见不同轨道间的恶性竞争。因此,APEC有责任和内在需求通过促进全区域的经济一体化来协调FTAs/RTAs的发展。
第三,APEC应该从诸边层面强化其WTO支持者的角色。实际上,APEC在WTO问题上一贯发挥着很重要的引领作用。支持多哈发展议程(DDA)是近年来APEC的优先议题之一。尽管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仍不明朗,但我们必须强调多边贸易体制仍肩负着协调国家贸易政策,平衡国际贸易关系,减少贸易摩擦,促进世界经济增长的重任,它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反对保护主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多边贸易自由化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互补的。APEC的未来与一个强大和充满活力的多边贸易体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一个更加开放自由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也会显著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因此,APEC成员应履行承诺,坚定反对一切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共同使多边贸易机制成为一个惠及全体成员、平衡和具有包容性的机制。
第四,APEC应该进一步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以更好地顺应全球价值链(GVCs)合作的趋势。近年来,GVCs极大地改变了国际贸易。具体而言,GVCs使出口越来越多地依赖进口。例如,在东亚地区,与GVCs有关的制造业出口占出口总额的65%。在不少APEC成员的对外贸易中,在国外获得的增值部分约占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因此,毋庸置疑,GVCs鼓励开放边界和非歧视的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另一方面,GVCs也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这意味着在一个部门或经济体发生的个体事件甚至会破坏整个系统的价值链。这两个事实都提升了APEC成员加强GVCs合作的必要性,并形成了APEC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又一内部驱动力。
三、APEC进一步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途径
(一)促进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首先,APEC应该建立一个“后茂物目标时代”的中期目标,从而阐明APEC在未来十年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方向。在这方面,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是最理性的选择。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中,APEC领导人多次在声明中重申了推进建立FTAAP的承诺,现在是时候来实现领导人的指示。此外,FTAAP将是一个包括所有APEC成员的自由贸易协定,任何经济体都无需担心成员资格。还应该指出,FTAAP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如集体谈判,扩大或融合现有的区域贸易协定等。在短期内,APEC成员应本着开放、包容、透明和保持灵活性的原则,尽早建立和启动FTAs/RTAs信息交换机制,旨在加强沟通和交换意见,为FTAAP的建立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GVCs合作,构建亚太大市场
在以构建FTAAP作为总体目标的基础上,APEC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促进该区域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这不仅对于深化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至关重要,而且可以显著促进亚太地区的GVCs合作。因此,APEC各成员应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经济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共同努力促进亚太地区大市场的形成,实现利益共享。在这方面,重点领域应包括提高贸易便利化和供应链管理,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以及便利自然人的跨境流动等。
(三)进一步强化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应该强调,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和经济资源配置也是APEC达到高水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APEC应该更加积极地推进投资自由化。APEC应全面回顾近年来取得的与投资有关的成果文件,如《非约束性投资原则》和《APEC投资便利化行动计划》等,并适当地强化执行。APEC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各成员的能力建设来减少投资壁垒,尤其是边境后的壁垒。同时,APEC应更加重视投资便利化,这一领域的敏感度较低,比较容易取得结果和进展。APEC还应加强公私合作,认真听取商界人士对投资环境的观点,建立和保持有效的公私对话。
(四)加强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将有助于增加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机会,完善区域生产网络,巩固亚太统一大市场的基础。该领域的合作将提高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质量和有效性,大大加强FTAs/RTAs的执行效率,并有助于用较低的成本建立一个透明、稳定和高效的贸易和投资环境。APEC成员对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发展合作的重要性已达成了广泛共识,例如,2013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21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了《APEC互联互通框架》和《APEC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多年期计划》。
目前,多个亚太区域和次区域合作组织已经着手制定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互联互通合作框架。这些合作框架在目标、机制、重点领域或成员构成方面有一定的相似性或联系,从而为跨地区基础设施网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这方面,APEC可以发挥积极的协调作用。例如,APEC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亚太互联互通合作信息在线平台。该平台将收集并及时发布亚太地区不同机制框架下开展互联互通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项目的信息,旨在加强信息沟通和吸引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
总之,APEC不仅有责任也有能力为未来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做出更多贡献。APEC各成员应遵循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努力,迎接挑战,实现亚太区域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繁荣。
参考文献
王毅.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APEC非正式高官会议发言.2013年12月10日,北京,中国.
习近平.发挥亚太引领作用,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在APEC第21次经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2013年8月8日,巴厘,印度尼西亚.
刘晨阳.亚太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势.TPP的进展与挑战专题研讨会(CNCPEC主办).12月7日,北京,中国.
拉兹恩·萨利.全球价值链,贸易政策和亚洲.东亚论坛.2013年6月,
http://www.eastasiaforum.org/2013/06/13/global-value-chains-trade-policy-and-asia/.
(王靖穗 译)
TTP 和RCEP博弈背景下的亚太自贸区:梦想还是现实?
全 毅*
一、亚太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亚太地区狭义指亚洲的太平洋沿岸地区,即由中日韩、朝鲜和俄罗斯的远东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所组成东亚地区;广义指环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主要涵盖APEC组织的21个经济体成员。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始于1989年APEC组织的成立。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则肇始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一)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
21世纪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区域化逐渐成为其主导趋势[2],全球范围内RTA似有泛滥之势。亚洲地区后来居上,近十年发展迅猛,而且全球绝大多数新的FTA均涉及到亚洲国家,东亚地区俨然成为大国间未来自由贸易协定竞争的焦点地区。2000年时,APEC成员经济体之间还只有东盟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澳新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3项贸易协议;当前已有38项,还有更多的RTA正在酝酿之中。
亚洲FTA的数量激增已经引发了对亚洲面条碗效应的担忧[3]。东亚地区对零部件的贸易依存度比北美和欧洲更高。东亚各经济体间高度依赖的国际生产网络形成的贸易机制是平滑的,而目前正在被盛行的双边自由贸易区网络所破坏,即整体无序的FTA,导致亚太地区的碎片化,特别是原产地规则(ROOs)等形成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使得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增加,最终可能破坏东亚各经济体间的生产网络的正常运行。这种双边FTA网络难以提高区域内贸易比重,阻碍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在1995年至2009年15年间,东亚10+3区域内贸易比重先由1995年的43.30%上升至2004年的45.77%后又下降至2009年的44.67%,区域内比重增加缓慢,而这一时期是东亚地区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时期。[4] 可见东亚区域内贸易比例并没有随着区域内双边FTA的迅速增加而上升。因此,需要范围更广的区域贸易协定来克服这些泛滥的双边贸易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等构想的提出正是这样的大势所驱。
(二)美国主导的亚太路径:从APEC到TPP
成立于1989年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一直是推动亚太地区开展区域合作的重要力量。其宗旨是: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维护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创造性地召开了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提出了建立亚太大家庭精神,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实现地区经济共同发展。1994年通过的《茂物宣言》确立了以两个时间表为特征(发达国家2010年,发展中国家2020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1995年通过了落实茂物目标的《大阪行动议程》;1996年通过的马尼拉宣言,则确立了马尼拉行动计划(单边行动计划)和经济技术合作原则。至此,APEC基本完成了体制建设,确立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三根支柱以及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为亚太地区合作明确了方向。
通过贯彻执行各成员所提交的单边行动计划以及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所作出的承诺,APEC确实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但1997年以后,亚洲金融危机改变了APEC面临的经济形势,同时世界贸易组织(WTO)新一轮谈判遭遇挫折,以及APEC的非机制化特征使亚太地区合作受到挫折。进入21世纪后,各国为激发APEC组织的活力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2001年《上海共识》的“探路者计划”,鼓励成员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与经济技术合作方面进行探索,为其他成员积累经验。上海会议期间对大阪行动议程进行修正,使其更为明确具体,更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承诺到2005年进行中期评议。这样APEC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评审机制[5]。但APEC奉行的开放的区域主义原则和自由、平等、协商的合作方式存在缺陷,前者导致非成员“免费搭车”,后者降低了自由化效率。因此,美国主张将APEC机制化,转变为具有约束力的谈判和制定规则的场所,最终建立跨太平洋自由贸易区。2004年2月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提出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构想,倡议得到美国的支持,但遭到东亚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在这一倡议受阻之后,美国2008年选择加入并强力主导“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6] 谈判进程作为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探路者。
美国主导的TPP官方谈判于2010年3月15日在墨尔本开始,到2013年底进行了19轮谈判,已经完成29个章节内容的谈判。2013年3月5日,日本宣布正式加入TPP谈判进程,谈判成员国从P8增加到P12。目前加入TPP谈判的成员已经超过APEC的半数,成员GDP则占APEC成员总额的70%以上。未来随着潜在成员不断加入最终涵盖整个亚太地区,TPP就可能成为事实上的亚太自由贸易区。TPP谈判不仅包括所有货物贸易关税,还覆盖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动植物检疫、技术性贸易壁垒、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和竞争政策、劳工标准、环境标准等广泛议题,还将涵盖金融服务与投资条款。被美国称为“一个面向21世纪的、高标准全面的多边自由贸易协议”。总之,TPP有以下特点:全面的市场准入;完全的区域协议;交叉的贸易问题;新的贸易挑战和灵活的协议。
(三)东盟主导的亚洲路径:从10+1到RCEP
东亚区域合作与一体化经历了20世纪单纯的市场驱动型的经济一体化到21世纪以FTA制度导向型的一体化转变。而1997年是东亚区域主义历史上的一个真正的转折点。虽然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民间就提出建立“亚洲经济合作机构"、“东亚经济圈”等设想,但直到1997年,东亚地区仅有东盟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同年,世界GDP排名前30位的经济体中,日本、中国、韩国、台湾、香港这五个东亚经济体没有加入任何一体化组织。自1997 年底起,以“东盟加中日韩”机制为开端,东亚一体化进程开始启动。
但是,东亚区域合作进程并不是像人们预料和期待的那样快。就在人们看好10+3东亚机制时,2004 年11月万象召开的第八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却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与会领导人听取了专家组关于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的可行性报告,决定把建立“东亚共同体”确定为东亚区域合作的长期目标。然而,建设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设想遭到了日本的强烈反对,就在这次东亚领导人会议上,还没有等到专家小组报告得到部长会议的认可,日本就提出在“东盟+3”的基础上增加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三个国家,建立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关系(CEPEA)的设想,并谋求取得主导权。这次东盟峰会上还突然决定2005年在马来西亚召开东亚峰会。所以,2005年的东亚峰会不是原定的10+3等东亚国家,而是10+6等亚太国家。此后,中韩两国力推“10+3”FTA(东亚自贸区),而日本则针锋相对地推出“10+6”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两者相互争夺主导权,导致东亚地区FTA谈判久拖不决。
但是,自从美国2008年宣布加入并主导TPP后,不仅东亚地区大国积极参与,近半数的东盟成员也鱼贯跟进,TPP扩容进程显著提速,东亚地区FTA的中心转移到亚太地区,美国主导的势头开始突显。这令东盟担心TPP会损害东盟对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主导权,更担心部分成员国参加TPP而使其离心趋势增强。在这种背景下,虽然东盟之前对于中日两国围绕东亚经济合作模式的争论一直冷眼旁观,但由于担心其影响力下降,遂提出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2011年2月东盟第18次经济部长会议,首次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概念和草案;在同年8月举行的“10+6”经济部长会议上,中日两国共同提出了《关于加快实现EAFTA和CEPEA构想的倡议》,建议将之前的+3或+6的伙伴国问题用“10+”的形式予以搁置,采取“10++”的形式,以打破胶着状态,加快地区FTA的谈判进程,并组建货物、服务和投资三个谈判工作组。在2011年11月的东盟峰会上,东盟在吸收中日两国倡议的基础上,正是提出组建广域一体化组织RCEP,得到与会国一致同意。
2012年8月底,东盟“10+6”经济部长会议就“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达成实质性共识,签署了《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计划于2013年启动并在2015年结束谈判。目前RCEP已经进行4轮谈判,形成七个谈判工作组和两个小组。按照东亚机制建立FTAAP的路径将是,以东盟为轴心,在东亚地区逐步建成包括东盟、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东亚经济体的自贸区,然后吸收太平洋彼岸的其他亚太成员加入,最终组建亚太自由贸易区。
随着区域主义新一轮浪潮的到来,目前亚洲出现了几个相互竞争的一体化进程并存的局面:ASEN、TPP、RCEP和中日韩FTA协议等。由于ASEAN及中日韩FTA属于次区域合作的范畴,且中日韩之间因历史积怨和领海争端很难在短期内达成一致。因此,在通向亚太地区广域一体化的路径上,经过多年博弈和演进客观上形成了以东盟为主导的亚洲机制和以美国主导的亚太机制等两条主要路径。这两条路径孰优孰劣?目前还不明朗。[7] 这是因为TPP和RCEP仍处于谈判阶段,最终的参加国和自由化程度等指标,必须等待谈判结束才能水落石出。就目前而言,两者难分伯仲(见表1)。
表1 RCEP和TPP的对比
|
人口 (亿) |
全球GDP中的比重 |
2011-15年GDP年增长率 |
区域内贸易比重 |
签署协定目标年 |
市场规则 |
主导方 |
RCEP |
34 |
28.4% |
7.1% |
44.2% |
2015 |
允许例外 |
东盟 |
TPP(12国) |
8 |
38.2% |
4.2% |
41.6% |
2013 |
原则上撤销 |
美国 |
资料来源:金堅敏.RCEP vs TPP,株式会社富士通総研,http://jp.fujitsu.com/group/fri/column/opinion/201211/2012-11-5.html,2012-11-28.
二、TPP与RCEP的博弈及其对亚太自贸区建设的影响
从TPP与RCEP的产生看,这两条路径充满了博弈过程。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出现的10+1、10+3和10+6等合作机制都没有美国的参与。面对亚洲区域主义的迅猛扩散,美国担忧会被排挤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之外,在其2006年FTAAP提议遭到冷遇后,遂高调宣布加入TPP谈判,被外界认为是美国加深与快速发展的亚太地区的经济联系,提高美国经济和外交政策利益的最佳途径[8],更是为未来十年内建成FTAAP奠定基础[9]。2012年11月2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东盟等16国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同日,中日韩三国经贸部长举行会晤,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FTA)谈判。中日韩FTA以及RCEP谈判的启动,均被视为对美国主导的TPP的直接回应。特别是RCEP谈判的启动,被视为对TPP的正式“宣战”。因此,RCEP与TPP的竞争将难以避免。
由于有着相同的目标:贸易自由化与经济一体化,RCEP被认为是TPP谈判的天敌。[10]比较而言,TPP的目标更雄伟:TPP旨在建立进一步使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的区域FTA,而且目标则是高标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尽管目前TPP的谈判国数量不如RCEP多,但美国一直鼓励其他APEC成员国的加入。而东盟提出的RCEP框架是为了将目前有关的FTA整合为一个区域经济协议,因为东盟与诸如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非东盟国家已经建成了FTA,当然RCEP的目标比现有的FTA协议要建立更加深度的经济合作。两者最大的差异是TPP追求的一体化程度比RCEP更深:除了促进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还涉及到知识产权等其他议题。而RCEP将会是一个部分范围的超WTO协议,侧重货物贸易、一些服务贸易和投资贸易。
对亚太地区的国家,这些不同的路径选择对各国和地区的实际GDP的影响各不相同(见表2)。对不同的国家而言,最佳区域安排在经济收益上存在巨大差异,因此根据各国国情和发展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路径才是上策。我国学者彭支伟和张伯伟根据最新发展和最新数据所作的研究表明,一个不包含中国的TPP将使中国经济受到冲击,而中国加入TPP和FTAAP后将获得较为显著的宏观经济收益,而且自贸区协定的范围越大,总体收益越显著,但贸易条件也因竞争的加剧而恶化。[11]这表明范围较广的亚太贸易协定可以阻止各类RTAs在该地区的扩散和蔓延,“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带来的差别歧视效应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表2 区域贸易自由化对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实际GDP的影响比较(%)
|
FTAAP |
RCEP |
10+3 |
CJK |
TPP12 |
TPP13 |
日本 |
1.36 |
1.10 |
1.04 |
0.74 |
0.4 |
0.9 |
中国 |
5.83 |
3.43 |
3.16 |
2.27 |
-0.14 |
1.21 |
韩国 |
7.10 |
6.34 |
5.94 |
4.53 |
-0.27 |
-0.74 |
中国香港 |
2.65 |
-0.24 |
-0.10 |
-0.30 |
-0.08 |
-0.32 |
中国台北 |
6.44 |
-1.88 |
-1.73 |
-1.18 |
-0.28 |
-1.1 |
新加坡 |
2.42 |
3.15 |
2.71 |
-0.42 |
0.8 |
1.29 |
印尼 |
3.64 |
3.69 |
3.00 |
-0.32 |
-0.17 |
-0.36 |
马来西亚 |
9.43 |
8.27 |
7.53 |
-0.52 |
3.45 |
4.91 |
菲律宾 |
6.07 |
4.60 |
4.42 |
-0.75 |
-0.09 |
-0.26 |
泰国 |
20.24 |
17.03 |
16.31 |
-1.19 |
-0.34 |
-0.75 |
越南 |
34.75 |
23.42 |
23.13 |
-0.50 |
5.93 |
8.93 |
印度 |
-0.91 |
2.99 |
-0.29 |
-0.16 |
—— |
—— |
澳大利亚 |
2.08 |
2.44 |
-0.04 |
-0.11 |
0.61 |
0.85 |
新西兰 |
3.80 |
2.29 |
-0.19 |
-0.24 |
1.14 |
1.27 |
美国 |
0.26 |
-0.07 |
-0.03 |
-0.05 |
0.37 |
0.5 |
加拿大 |
0.71 |
-0.02 |
0.03 |
-0.02 |
2.19 |
2.28 |
墨西哥 |
3.03 |
-0.10 |
-0.07 |
-0.08 |
2.87 |
2.93 |
智利 |
1.35 |
-0.13 |
-0.02 |
-0.13 |
0.76 |
1.1 |
秘鲁 |
0.94 |
-0.06 |
-0.02 |
-0.04 |
0.7 |
0.77 |
俄罗斯 |
1.50 |
-0.05 |
0.06 |
-0.08 |
-0.03 |
-0.06 |
资料来源:Kawasaki, Kenichi, “Determining Priority Among EPAs: Which trading partner has the greatest economic impact?”, RIETI Column 218, May 31, 2011, Research Institute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RIETI);TPP12包括日本、TPP13包括中国,其数据来源于彭支伟、张伯伟运用CGE模型计算结果。参见《国际贸易问题》2013(4),P85。
相对而言,TPP对发达经济体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而RCEP对发展中国家的吸引力比TPP更大。根据彼得﹒派特瑞等人的研究结果,至2025年RCEP创造的收益将达到6444亿美元,多于10+3可能创造的5000亿美元,也高于TPP(16)创造的4509亿美元的收入。[12]特别是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等国将因RCEP而获益良多,因为他们之间现在没有自由贸易协定。6444亿美元的收益中将有5190亿美元流入这些国家[13]。这将使东亚国家获得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更多动力。
尽管TPP不仅涵盖了普通FTA的议题,而且包括下一轮经济一体化的关键条款,但是一些规定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很难满足。除非其对所有成员设计统一的让步和承诺,否则TPP非但不能克服亚洲重叠的FTA的“面条碗效应”,还将在当前碗内添加另一碗面条。相反地,RCEP的灵活性——例如,允许其通过任何商定的方式作出决定,并使东盟成员有特殊和差别待遇——使各国的需求得到充分考虑,更好地满足供应链和创新需求。此外,中国和印度目前并不是TPP的谈判国成员,而双方已经加入了RCEP谈判,因此RCEP一定会彰显与TPP的相对差异[14]。因此,有学者担心TPP和RCEP两个轨道的发展可能导致亚太地区陷入制度化分裂。
由此可见,TPP和RCEP都属于广域一体化范畴,两者的参加方在亚太地区有很大的重叠性(目前有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等7国分别参加了两个路径的谈判,另外韩国、泰国、菲律宾也有意加入),两者的作用有替代性。两者的发展会相互影响、相互架空。谁发展得快、发展得好,谁就可能在亚太地区设立新的贸易规则,推行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标准,这意味着谁可以在今后的经济贸易中有更多的主动性,这使得两者的竞争和摩擦不可避免。而这种竞争和摩擦无疑会给亚太区域一体化进程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美国目前怂恿中国周边国家的日本、越南和菲律宾对中国挑事,破坏了东亚地区的和平环境,对RCEP国家间谈判制造紧张的政治气氛,不利于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
三、亚太自贸区建设的目标、路径与方法
2000年印尼的茂物会议上提出了发达国家在2010年,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的两个时间表,由于APEC协商一致的非约束方式,到2010年发达国家没有达到零关税的目标。亚太国家领导人对能否在2020年实现茂物目标产生怀疑。因此,为了推动亚太区域贸易自由化,APEC工商理事会在2004年提出了亚太自贸区的倡议。2006年美国在APEC峰会上正式提出了美国版FTAAP倡议,决定将FTAAP作为长期目标,但没有提出具体的路线图。由于其目的正如美国政府官员在2008年明确指出的“美国提出FTAAP就是要打击中华治下的强权,建立美国领导下的泛太平洋经济构架”。[15]因此,该倡议当时没有得到亚洲发展中成员的响应而没有付诸行动。
美国宣布加入并主导TPP以后,东亚国家APEC领导人开始改变态度,2010年11月APEC领导人基于过去的可行性研究,专门发表了题为《亚太自由贸易区实现的途径》作为横滨领导人宣言的附件,确认了FTAAP作为长期目标,明确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途径为: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中国提出的东亚自贸区(10+3)和日本提出的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协定(10+6)。中国在2014APEC年将继续倡导亚太自贸区,以此重现APEC的大家庭精神和活力,推动2020年茂物目标的实现。目前,中国主推亚太自贸区并非为了牵制TPP,而是担心TPP会导致东亚地区的分裂,对东亚地区乃至太平洋彼岸经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中国期望重振APEC的活力,强调构筑FTAAP的重要性。
实现APEC茂物目标的唯一途径是构建FTAAP,那么通过何种路径实现亚太自贸区目标?
美国认为TPP是通往亚太自贸区的唯一途径,美日的想法是优先完成TPP谈判,将TPP的贸易和投资规则推广到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APEC成员,以此构建亚太自由贸易框架。但许多观察家对这个路径持怀疑态度,瑞士圣加仑大学经济学教授西蒙·伊文尼特对TPP谈判未来走势持悲观看法。他认为,不会出现实质性的跨区域贸易便利化。原因首先是美国的内政态势。缺少“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奥巴马将无法推进任何贸易政策诉求。而美国国会至今没有向其提供这一授权。其次,美国与日本根本不会达成协议。[16] 如果美国向日本农业保护政策让步,就等于宣判TPP死刑。因为,其他发展中产业也需要保护。即便TPP成员谈判达成某种共识,也难以达成根本妥协。我国学者蔡鹏鸿也认为,在东亚和亚太区域化进程加速、国家间经济相互依赖深化的背景下,美国版FTAAP不会成功。
有些学者认为TPP可能为FTAAP奠定基础,而FTAAP真正成功可能要通过RCEP路径。因为,TPP不仅排斥东盟的核心作用,也排斥中国和印度,就RCEP的包容性来讲显然比TPP更强,因而得到亚洲国家的青睐和支持。RCEP由东盟主导,将制定新的规则:其一,制定有利于区域和国际生产网络的调整、升级和运行的新规则;其二,对区内经济政策、法规和管理进行协调与统合,有利于货物、服务和投资的便利化;其三,制定和实施经济合作的规则,有利于改善区内经济发展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RCEP是“东亚版的发展回合”。RCEP制定这样的新规则,会更有助于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会对其他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从而大大提升其世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但RCEP会成为FTAAP的铺路石吗?还是根本就不会通向FTAAP亦未可知?因为印度和一些东盟成员根本就不是APEC的成员。
中国认为,应当在APEC框架内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强调以2020年茂物目标实现年作为建立亚太自贸区的时间表。中国在2014年宁波的APEC高官会议上提出“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APEC工作框架”及其四项建议:1.加强区域一体化或自贸区协议的透明度;2.强化实现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的措施;3.形成实现亚太自贸区的工作框架;4.发起亚太自贸区可行性研究。中国等东亚国家认为中日韩自贸区、RCEP也是通往亚太自贸区的途径。中国甚至认为TPP与RCEP这两个巨型自贸区协定谈判将成为建立亚太自贸区的基础。
中国希望以RCEP为依托展开对TPP的谈判,将两者融为亚太自贸区。美国学者彼得·派特瑞认为,现在的双轨模型可能导致美国领导的TPP和中国领导的亚洲轨道。如果两个轨道各自运行,各方成员当然也会得益,但如果两个轨道合并得益会更大。表3显示了TPP与RCEP合并成FTAAP,不仅亚太国家、而且全世界至2025年都将产生更大收益。没有人怀疑FTAAP对各国的经济效应,但任何福利效应在安全利益面前都会显得软弱无力。要把FTAAP从梦想变为现实,关键是APEC各国领导人的政治意志,特别是中美两国的协调合作。
表3:国别收入的增加(百万美元)
|
2025(GDP) |
TPP11 |
TPP16 |
RCEP |
FTAAP |
美国 |
20237 |
24 |
108 |
0 |
267 |
中国 |
17655 |
-21 |
-84 |
297 |
678 |
日本 |
5338 |
-1 |
129 |
96 |
228 |
韩国 |
2117 |
0 |
50 |
82 |
129 |
印度 |
5233 |
-1 |
-7 |
91 |
-30 |
东盟 |
3635 |
50 |
218 |
76 |
210 |
其他 |
48972 |
24 |
36 |
3 |
440 |
世界 |
103223 |
74 |
451 |
644 |
1922 |
资料来源:Peter A.Petril, Michael G.Plummer, and Fan Zhai: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Asian-Pacific Integration: a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East-West Center,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eterson Institute December 2012, available at www.asiapacifictrade.org.
2014年APEC领导人有能力和意志为FTAAP制定一个工作框架和路线图吗?做出一个文件也许容易,但要实质性推动则困难重重。首先是美国和日本在推动TPP达成某种协议前不会对FTAAP产生多少兴趣。美国和日本需要改变遏制中国的意图和做法,构建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新型大国关系,与中国协调共同推动亚太自贸区的建设。其次是东亚国家需要将精力放在RCEP谈判上。由于美国制定的原产地规则对东亚的供应链和生产网络体系具有重大的侵蚀作用,东亚国家并不希望东亚的国际生产网络遭到TPP规则的破坏,也不希望十多年苦心经营的东亚共同体化为泡影。所以,东亚国家目前将重点推动巩固其生产网络的RCEP谈判。
如果美国真的如伯格斯坦先生担心的那样:“东亚合作的系统性问题是一个由中国领导的亚洲和一个由美国领导的西方在争夺全球经济领导权的一场潜在冲突”[17],希望通过建立跨越太平洋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东亚和美国共同嵌入到亚太地区中去,消除APEC分裂的风险”[18]。那么,美国就应该改变TPP的封闭性和有选择地让若干个东亚盟友参与TPP的做法,摈弃排斥中国的做法,与中国协调推进FTAAP进程。中国在2014年APEC年会上希望推进APEC框架内的亚太自贸区进程,制定一个FTAAP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FTAAP的可能路径和方法有:
以实现2020年茂物目标确立建立FTAAP的时间表。
APEC组织确定2020年为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承诺的最后时间表。为达成目标还制定了2015年实现“削减环保产品关税计划”、“供应链链接框架行动计划”以及“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这些目标是通往FTAAP的里程碑。关键是要强化约束机制确保这些承诺得到落实。APEC中期评审机制可借鉴东盟兑现承诺的可查的积分机制方法。FTAAP应确定以茂物目标实现的2020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
第二,推动次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亚太自贸区奠定基础。
当前诸如东盟经济共同体、太平洋联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区域性框架都是在APEC框架内的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目前,东盟经济共同体已经达成80%的一体化目标。太平洋联盟采取了诸如整合拉美证券市场、达成航空服务协议以及削减所有关税等方法实现深度一体化目标。RCEP和TPP如果谈判结束将成为现行最为通行的自贸协定。这些区域性框架都是能够通往FTAAP的途径。关键是我们需要找到现有各种路径平稳衔接的方法。
首先,需要保持现行各区域性框架的透明度和开放性。现行区域性安排一体化程度和制度安排具有明显差异,保持透明度和加强对话可以相互借鉴,增加区域性安排的可协调性。比如,目前太平洋联盟和TPP采取深度一体化方式,而东盟经济共同体和RCEP则采取渐进的一体化方式。其目标和方向都是向区域经济一体化迈进。
其次,如何将现行区域性协议的好处整合进FTAAP之中?就像RCEP正在做的事情一样,FTAAP可以选择将目前小规模区域合作承诺的最大公约数进行整合。从现实情况出发,主要是将TPP和RCEP谈判的主要议题和内容进行整合,而不是以一个区域安排取代另一个区域安排,可以保证亚太自贸区满足最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因此,目前保持TPP和RCEP的对话与开放性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确立一个完整的磋商程序,允许所有APEC经济体参与到谈判进程中。目前TPP谈判原则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新成员需要得到所有成员的分别谈判许可后才能进入谈判进程。这大大增加了新成员的谈判成本。APEC领导人应确定FTAAP谈判的新原则,只要接收FTAAP确立的谈判原则、议题和内容就可以进入谈判进程。
第三,加强APEC能力建设和互联互通计划。
APEC许多欠发达国家缺乏履行承诺的能力,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国内营商环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状况可能更为急迫。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互联互通是亚太自贸区能力建设的具体步骤。2013年APEC年会将基础设施建设及互联互通作为重要议题。中国提出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作为具体措施得到亚洲多数国家的响应。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应该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设。
2014年APEC国家领导人应该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港口与国家边境上的互联互通作为重要议题加以推动和落实。东南亚地区是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地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以及RCEP合作进程对该地区能力建设和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这是东亚国家履行亚太自贸区协议能力建设的重要步骤,需要得到美国在内的APEC发达成员的支持。
边境内规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对实现亚太自贸区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新一代自贸协议都具有边境上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容、跨边境的互联互通内容以及边境后商业环境建设的内容。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都是新型自贸协议的具体要求。APEC领导人应鼓励成员建设国内自由经济区示范区,并制定国内自由经济区(自由贸易区)最佳范例作为推动规制一致化改革的具体措施在所有成员推行。
第四,加强APEC成员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
经济技术合作作为APEC的三大支柱之一多年来一直较少受到关注。发达国家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却不鼓励技术的扩散,在技术援助和交流很少采取具体的措施。即使制定一些计划也因为缺乏资金保障而执行效果欠佳。所以多年来APEC经济技术合作成效不彰。为推动APEC经济技术合作,中国在2009年设立了总额1000万美元的APEC合作基金。实际上,APEC需要采取实际行动推动经济技术合作和创新型增长。中国应该与发展中国家一道促进技术创新与转让的机制建设,除了人力资源培训外,在与发达国家进行联合研发和知识产权转让方面提出更多的举措。比如建立APEC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促进亚太国家间失效专利的转让与交易,增进技术合作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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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的五条路径
陆建人*
一、FTAAP及其实施路径
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正式纳入APEC议题是在1996年河内峰会上,并被作为“长远的期望”写入领导人声明中。但有关成立FTAAP的倡议早在2004年便由加拿大向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 (ABAC)提出了。2010年,APEC横滨峰会将FTAAP列为长期目标,但没有像茂物目标那样有一个粗略的时间表。峰会同时将10+3、10+6和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列为通往FTAAP的三条路径。
此后几年,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风云变幻,TPP风生水起,强势登台;10+3进入低谷;东盟为避免被TPP分裂而自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如果RCEP能在预定的2015年底前成立,那么,10+3、10+6均将被RCEP全面覆盖和取代。[19]这样,从逻辑上看,通往FTAAP的路径也就从10+3、10+6和TPP三条变成TPP和RCEP两条了。但事实上,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提出过另外三条路径:一是“将TPP和RCEP融合而成为FTAAP”;二是通过APEC内部RTAs/FTAs的整合实现FTAAP;三是与茂物目标的实施相结合,分阶段实现FTAAP。这五条路径各有特点,但笔者认为,前三条路径的可能性不大,后两条路径则有一定可能,尤其是第五条路径最符合APEC方式,但也有一定难度。以下分别对这五条路径进行评析,为叙述方便,将前三条作为一组,后两条作为另一组来谈。
二、对前三条路径的评析
1.第一条路径:“经由TPP实现FTAAP”。
TPP至今共有12个谈判成员,已进行了3年多时间19轮谈判和多次会间谈判及部长会议,虽有不少困难,但最终仍有较大可能达成协议。[20]TPP谈判成员均为APEC成员,已占APEC 21个成员的一半以上。从成员和内容上看,TPP已经为FTAAP打下了半壁江山。从TPP通往FTAAP合符逻辑,程序也不复杂,只要让剩余的9个成员陆续加入就行。而TPP的高标准足以覆盖APEC成员之间现有的双边和多边FTA,较容易将它们统合起来,成为FTAAP。从这点来看,经由TPP通往FTAAP确实是一条简单直接的路径。不过,笔者认为这条路径近期难以实现。
首先,如果要将TPP发展成FTAAP,那么,TPP必须扩大成员,直至包括APEC 21个成员为止。[21]TPP虽然标榜对APEC成员“开放”,但却采取了加入WTO的办法,即申请加入者必须与TPP每一个成员单独商谈“入会”问题,商谈内容也类似WTO,耗时日久,只有分别与每个成员谈完并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获得“入场券”,所以,越晚申请的国家,要谈的时间越长,遇到的问题会越多。从目前看,美国对TPP成员“资格”的审查非常严格,在协定签署之前,也即整套规则确定前,不会让中国等国加入谈判。美国推动TPP的主要目的是制订“下一代”贸易和投资规则,掌握全球贸易投资规则的制高点,然后从亚太推向WTO。所以,那些被认为会“拉后腿”、降低TPP标准的经济体不在其考虑之列。(越南是特例,且有政治用意)。据美国官员称,多次表示要加入的菲律宾、已经进入国内程序的泰国和宣布在八年内加入的台北均不在美国的考虑范围之内。在下一步吸收韩国之后,TPP的扩员将停止。[22] 今后有可能采取“合格一个,加入一个”的办法,但这需要较长的“等候”时间。从TPP扩大到APEC全体成员来实现FTAAP在目前和今后至少5年内是不可能的。
其次,TPP还面临较大的挑战:过高的标准使多个参加谈判的国家备受国内的压力,它们最后能否签署协议尚有不确定性。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尽管在2010年横滨峰会发表的《FTAAP的实现途径》文件提出,“FTAAP不仅将实现传统意义上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还将更加全面,质量更高,包含和应对下一代贸易投资问题”,[23]但由于APEC成员的经济开放度差别很大,未来由全体APEC成员组成的FTAAP的“质量”要达到这样的要求难度很大,这一点美国也非常清楚,所以才对TPP成员进行严格挑选。一方面,低于TPP的所谓“黄金标准”的FTAAP显然不是美国所想要的,另方面,比TPP标准更高的FTAAP又难以实现,即使FTAAP标准与TPP持平,从理论上说,可以通过TPP扩大成员直至覆盖全体APEC成员来实现,但从实际来看,这将是一个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艰难博弈的过程,在美国眼里,剩下的APEC成员都是价值不大或其不想要的,它是否愿意化大力气去推动不得而知。[24]不过也有学者认为,TPP能否成为通往FTAAP的路径,取决于中国是否加入:“如果中国加入TPP,那么TPP将是通向FTAAP的主要路径,并需要调整TPP的‘黄金标准’,使其能够满足农业和发展关切,FTAAP应成为一种混合物。[25] 但显而易见,美国不会让TPP变成这样一种低标准的 “混合物”。
2.第二条路径:“经由RCEP实现FTAAP”。
这种观点认为,TPP排除了部分东盟成员,否定了东盟的中心作用,得不到东盟的支持。另外,中国和印度这两个大经济体也不在其中,FTAAP不包括这些成员是没有意义的。[26] 而RCEP的标准比TPP更加适合亚太地区成员的情况,从RCEP走向FTAAP更易实现。
然而,笔者认为,通过RCEP路径实现FTAAP,可能性更小。
首先,RCEP成员的地理局限性很明显,都在西太平洋一侧,没有一个来自太平洋东侧的成员。要改变“有亚无太”的特征,RCEP必须吸引太平洋对岸的APEC成员加入,而作为TPP领军者的美国自然不会参加,剩下的加拿大、墨西哥、秘鲁和智利也无此考虑,对他们而言,美国市场的重要性和与美国经济关系的深度都远远超过与RCEP成员。
其次,更主要的是,RCEP是由东盟主导的,其出发点首先是牢牢掌握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主导权,保证东盟不被分化和避免被中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大国和发达国家架空。有鉴于此,他们对CJK(中日韩自贸区)的防备意识也很强。东盟智库甚至希望CJK谈判失败,因为CJK成功,会大大降低东盟对RCEP的控制。[27] RCEP在2015年底谈判结束前并无扩员的打算。由于目前东盟的注意力主要放在2015年成立东盟共同体(AEC)上,RCEP谈判进展缓慢,能否在2015年底前如期结束尚属疑问。
再次,RCEP的标准比TPP低许多,例如,没有劳工和环境议题,在投资领域,也不设ISDS(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等难题,其它领域的标准也大大低于TPP。如果从RCEP进入FTAAP,无疑将是一个标准低于TPP的FTAAP,美国和APEC发达成员能接受吗? 而如果要东盟“拔高”RCEP标准以适应FTAAP,这是更难的事情。RCEP目前所以有吸引力,正因为其实行低于TPP的标准,标准高了,东盟中的部分成员和印度将难以做到。
最后,借道RCEP 进入FTAAP还有一个成员“会籍”的尴尬问题:一是印度,多年申请加入APEC未果。印度在国际事务中一向独立行事,在WTO多哈谈判上不愿配合美国,所以美国借口地理原因将其排斥在APEC之外。印度与东亚生产网络的联系也不强,东盟邀请对经济开放持保守态度的印度加入10+6,主要是政治考虑,将其作为平衡大国的一枚棋子。另外,东盟中的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均非APEC成员,如果经由RCEP进入FTAAP,那么必须解决这四国的APEC会籍,而APEC停止吸收新成员已经多年,似乎没有改变的打算。
3.第三条路径:“将TPP和RCEP融合而成为FTAAP”。
这是目前谈得较多、被众多学者寄予厚望的一条路径。但笔者认为,无论从经济层面还是政治层面,TPP与RCEP合并本身将遇到巨大的障碍,从而使这条路径难以走通。
TPP和RCEP各有优势和劣势,TPP的特点是“阳春白雪”,标准高,适合自由化程度高的APEC成员;RCEP的特点是“下里巴人”,重视成员的差异性,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适合自由化程度相对不高的APEC成员。但两者在通往FTAAP上都有各自难以逾越的障碍和局限性,这在上面已经做了某些分析。这两者虽然有明显的竞争性,但也并非水火不相容。TPP实现其目标也会有个过程,对越南这样的发展中成员将设立较长的过渡期;而且也不排除为达成协议而降低个别标准的可能性。
RCEP有不少超WTO的内容,起点比APEC内部许多FTA高,而且其中的发达成员在谈判中会提出更高的标准。有学者指出TPP和RCEP两者在协议的内容和结构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两种协定越来越多地相互借用语言,在议题和实施途径上的共识在增加。”[28] 另外,有部分“脚踩两条船”的APEC成员,通过在TPP和RCEP两边下注,获取更多好处。这些具有双重身份的APEC成员,为使利益最大化,可能成为推动TPP和RCEP合并的倡导者,这有利于 TPP和RCEP的并轨。
但是, TPP与RCEP自由化程度不同,合并将出现按谁的规则走的问题,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以货物贸易自由化中的原产地规则为例,跟从的一方显然将付出更高的代价。美国学者已经提出,鉴于“TPP有可能为整个地区制订通用的原产地规则,希望RCEP效法TPP,使用产自成员国产品的价值累计规则”。[29] 如果这样办,RCEP成员的企业,特别是非TPP成员的RCEP成员企业,将不得不为遵守新规则而增加成本。此外,RCEP成员还面临实施TPP其他的规则的难题。反过来,要TPP降低标准,屈从RCEP的规则,美国绝不会同意。目前,TPP的成员数量已超过RCEP中的APEC成员,占有优势,如果两者合并,必然是就高不就低,最多设定某个过渡期,让RCEP成员最终达到TPP的标准。这样,与其说是合并,不如说是吞并。RCEP的一些核心成员未必会同意。所以,从经济层面来看,TPP与RCEP合并的障碍很大。
另外,由于TPP不包括中国,而RCEP不包括美国,TPP和RCEP合并将面临着中美之间市场隔绝而造成要素流通阻塞的问题。中美没有建立双边FTA,将成为两个组织合并的最大难题。为此,有学者呼吁美国与中国在签署《双边投资协定》(BIT)后签署双边自贸协定,从而带动RCEP和TPP迈向FTAAP。[30] 但显而易见,近期成立美中FTA的可能性不存在。特别是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至今未被美国承认的情况下,更无可能。那么,到2016年,当中国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后,有无可能呢?这个问题最终要由美国国会来回答。美国国会一直以来都不赞成本国政府与中国建立双边FTA,这里既有经济原因,更有政治原因。美中两个政府即使谈成了FTA,国会也很可能行使否决权。现在,双方正在谈判BIT,这一步不走完,FTA从何谈起?同样,美国国会也不赞成美国与中国在同一个多边或次区域FTA中,这就是TPP排除中国的真正原因。所以,从政治层面来看,至少在未来5年中,TPP与RCEP合并的可能性很低。
三、对后两条路径的分析
4.第四条路径:“通过APEC内部RTAs/FTAs的整合实现FTAAP”。
这是较早时期的设想,在FTAAP被正式提出来之后不久,就出现过这一想法。笔者认为,虽然这不是什么新的提议,但却是一条障碍较少的路径,不过难点不少,耗时较长。尽管TPP颇有“挟天下以令诸侯”之势,RCEP刚刚启动便被寄于厚望,但并没有阻挡APEC内部RTAs/FTAs进一步发展的潮流。近10年APEC内部的FTA日益增多,出现碎片化趋势,加重了“面条碗”效应,客观上需要加以整合,以减少区域内交易成本。其实,当前整合的基础和条件都比以前好。从基础来看,就东亚而言,目前10+3框架已被分为中韩、CJK和RCEP等新的FTA,还有正在升级中 CAFTA,它们是APEC内部新一代FTA,其自由化程度和范围都超过老一代的FTA,在它们基础上通过整合,形成FTAAP的成本要比过去小。从条件来看,APEC近年来已经创造出“FTA最佳范例”、“示范条款”,和《APEC自由贸易协定透明度模板》等方式,[31]有利于现有的各个FTA逐步统一相关条款。通过APEC的协商而非谈判方式,可以建立各种引导性的模板和范例。例如,可以将《FTAAP的实现途径》文件中所说的“下一代贸易投资问题”——如“边境后问题”(behind the border issues )[32]——引入模板;还有,促使各成员在构建新的FTA时尽量统一相关领域和条款,同时及时升级原有的FTA水平,寻求趋同性,为不同FTA之间的整合创造良好的基础。通过各成员自发地对不同FTA的归并和统一,最终建立一个高质量的FTAAP。这是一个渐进的、自发的、非谈判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大大减少各成员经济社会利益的冲击,易于被所有APEC成员所接受。
当然,这条路径也充满艰难。其一,通过整合而成的FTAAP必然要把区域内多样的FTA的原产地规则改为单一的原产地规则,这会引起严重分歧,如东盟较宽松的原产地标准(也包括CAFTA)与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TPP较严格的标准差距很大,很可能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其二,一些棘手的问题颇难解决。例如,货物贸易领域所涉及的农业补贴和例外产品关税削减如何处理?成员之间出现贸易争端后怎么办,是向WTO起诉还是在FTAAP中规定单独的条款?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在服务贸易方面,是采用NAFTA那样的“负面清单”还是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正面清单的方式,等等? 由于APEC内部各类FTAs/RTAs整合的过程与FTAAP本身的要求和难度直接相关,显然,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耗时日久,难以设定具体的时间表。
5.第五条路径:“与茂物目标的实施相结合,分阶段实现FTAAP”。
这是少数学者提出的一条路径,但笔者认为却是比较可行的路径,同时也符合APEC的方式。先来看下面的问题:
FTAAP与茂物目标是什么关系?孰先孰后,孰重孰轻?在APEC历史上,这两者的内涵和标准至今均未被做出数量的规定,目前学术界大致有以下几种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大部分FTA都以降税为目的,FTAAP应当属于这一类,它应该是实现茂物目标的路径,而非相反。因为“建立在行动计划议程上的茂物目标包含了经济一体化的许多方面,而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FTA”。换言之,只要实现2020年茂物目标,那么也就实现了FTAAP。因此,推进FTAAP是为了配合完成茂物目标。[33]
第二种意见认为,可以将 FTAAP分为“非正式”的和“正式的”两个阶段,APEC也相应地通过两个阶段来实现FTAAP。第一阶段,APEC通过2020年茂物目标的实现创立一个非正式的FTAAP。既然茂物目标的内容本身就是要在APEC区域内实现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只要实现了茂物目标,就意味着在APEC建立了一个非正式的FTAAP。APEC可以在2020年正式宣布随着茂物目标的完成,“非正式FTAAP”也就开始了。然后,APEC向第二阶段迈进,建立一个正式的FTAAP,但这需要引进约束性原则,APEC成员最终以签署FTA方式建立正式的FTAAP。[34]
第三种意见认为,在确定FTAAP的目标时,既要考虑到亚太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性和多样性,也要考虑到各方的舒适度和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应设定一个10年到15年实现FTAAP的时间表,并可将其划分为两到三个阶段,既要考虑到继续落实茂物目标,又要在茂物目标到期后,继续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整体地向更高水平推进。[35]
第四种意见是2004年ABAC的构想,FTAAP “将根据与WTO相一致的原则来建立,并比WTO有关标准更高;其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等,是综合性的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这显然大大低于2010年《FTAAP的实现途径》文件所指出的标准,基本上未超过2020年茂物目标的内容。[36]
第五种意见就是《FTAAP的实现途径》文件所指出的标准,即“不仅将实现传统意义上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还将更加全面,质量更高,包含和应对下一代贸易投资问题”。显然,就2020年茂物目标而言,难与其比肩。应当指出,该文件的标准已经比2004年ABAC提出的FTAAP构想高了许多。显然,这是受到了TPP的影响,有其影子在内。
笔者认为,应该将FTAAP的实施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设立程度不同的三个目标,并与茂物目标紧密结合起来,通过APEC自愿方式实现。FTAAP的建设不应脱离茂物目标,更不能脱离APEC框架。必须突出发挥APEC在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引领作用,通过APEC主导而非TPP主导来实现FTAAP。
首先,建立一个门槛较低的、以传统内容为主的FTAAP。这不仅符合大多数发展中成员的意愿,更为现实,而且通过茂物目标的实施,就可能办到。这可以作为实现FTAAP的第一阶段。只要对2020年茂物目标经过一定的量化和细化,使之在关税、非关税和其他领域制订出的标准能达到或略超WTO,通过各成员新的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计划的不断调整和实施,就能实现之,同时也就实现了FTAAP(第一阶段)。这将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一个低门槛的FTAAP在自由化程度上,已经满足了一般FTA的要求,但APEC采用的却是非谈判的、自愿的单边行动计划方式, 这意味着APEC开创了建立一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全新方式。
接着,进入第二阶段,建立一个“比WTO有关标准更高”的FTAAP, 即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最早提出的标准,其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等,是综合性的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需要强调的是,这样的FTAAP,完全可以通过茂物目标和APEC方式而无需用耗时费力的谈判方式来实现。2012年APEC政策支持小组(PSU)提出的评估各成员实现2020年茂物目标而需制订的IAP(单边行动计划)的14个指标已经涵盖这些内容,包括:(1)关税、(2)非关税、(3)服务、(4)投资、(5)标准和一致性、(6)海关程序、(7)知识产权、(8)竞争政策、(9)政府采购、(10)监管审查、(11)争端、(12)商人流动、(13)透明度、(14) RTAs/FTAs。[37]可以将其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难度大的放到后几年实施。
第三阶段是实现高标准的FTAAP。这至少需要在2020年之后才能启动。它可以作为“后茂物目标”来实施,即将高标准的FTAAP包括在2020年之后的新的茂物目标之内,但仍然可以采用更新IAP、增添FTAAP所要求的新的领域加上更严格和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评审的APEC办法来推动。为此,适当引进一些约束性手段是必要的。2020年之后,APEC将引领亚太地区进入深度经济一体化,这就是实现高标准的FTAAP阶段。这一阶段大约需10年,可以初步确立在2030年前实现《FTAAP的实现途径》文件所指出的标准。
参考文献
1. Maddaremmeng A. Panennungi: APEC 2020: Multiplepaths to Attain the Bogor Goals,August 2013,APEC Study Working Paper in Economics and Business,Volume III No. 7/2013,APEC Centre University of Indonesia
2.唐国强主编:《亚太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与建议》,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
3.宫占奎主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报告2013》,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当前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合作向何处去?*
彼得.德雷斯代尔*
2014年11月,中国将主办APEC峰会,这是一个将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指引新方向的适时机会。在过去的五年中,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美国主导,在APEC后院中进行)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东盟主导)先后启动,左右着地区一体化的思维。在APEC内部,一些成员国仍相信以上动议也许能够为制定一个更广泛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奠定基础。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妄想,这种妄想将使APEC转移注意力,APEC更重要的议程是推进边境内改革,促进亚太经济体间互联互通和更深层的一体化。TPP这类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也许算是朝着这一更重要的目标迈出了一小步,但对于APEC 大局而言,它们微不足道。
一、APEC大局
在11月的北京峰会上,APEC可实现以下三大目标:
2014年APEC峰会的首要目标不是拘泥于狭义的自由贸易,而是要提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设想,为充分发挥本地区的潜能而努力。APEC需要三个维度上开展合作,这些合作非常重要且互相关联:
-保证可持续增长所需要的全球环境;
-推动亚太经济体进行富有效率的结构调整;
-推动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面实现亚太经济体潜力的最重要威胁是全球性威胁——包括自世界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步履仍然孱弱且充满不确定性,以及全球气候变暖。亚太经济体需要努力克服这些威胁。所有APEC成员在结构、规制和制度方面均存在缺陷,这是威胁增长持续和生活水平提高的因素之一。本地区的增长与活力呈一种稳定状态,而这种增长和活力有赖于持续的结构性变革与调整。
多边体制一直支撑着贸易和其他国际商业的成功运转。但近年来,各方尊重其核心原则的情况趋弱,这威胁着亚太地区的未来。APEC乃至RCEP应致力于恢复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中心地位,而不是试图取而代之。
RCEP经济体之间已经实现高度一体化。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是在全球贸易体制下逐步增强的,而不是通过双边或区域性的贸易安排实现的。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仍然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但这不单纯是追求大型区域贸易安排。RCEP成员国政府不应满足于亦步亦趋地按照TPP的模式进行一揽子谈判。21世纪的贸易和其他形式的国际商务活动需要一套基于原则的规则,一个综合性的RCEP可争取最终成为这样一套全球规则的样板。这些规则应当考虑到所有新兴经济体的利益,而不仅仅是目前最强大的经济体的利益。APEC的首要目标之一便是引领这些原则和规则的制定。
APEC另一目标是确保有效跟进2013年APEC峰会达成的《APEC互联互通框架》承诺。加快对经济基础设施投资,振兴互联互通,有助于开展上文提及的三大方面的经济合作。要改善基础设施,可适时抓住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所带来的机会。中国决定通过AIIB 来为改善地区基础设施做贡献,受到欢迎,如果这一新的多边发展银行定位于通过动员内部和外部资金发展基础设施,推动亚太各经济体加强结构改革,那么将更有可能取得成功。AIIB 也可以推进APEC的互联互通进程。APEC成员如能加入到AIIB 的创立活动并为其运作方式出谋划策,就能保证AIIB按国际最佳实践运行,有效运用资金,在地区层面和国际层面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
2014年APEC峰会还有第三个目标,这一目标是基础设施倡议的必然结果。将APEC所推动的经济架构与围绕“东盟+6”经济体形成的经济架构联系起来的时机已经到来。东亚地区的“东盟+”安排包含印度和非APEC经济体,他们对亚太一体化和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均举足轻重。从今以后,宜使这些经济体与APEC领导人的对话常规化,以便推动更为广泛的区域合作,创造积极地地缘政治环境。25年来,APEC 所形成的组织基础设施和其推动的相互关系有助于推进这一进程。问题在于,如何在既克服APEC扩员限制,又不损害“东盟+”机制的价值与中心地位的情况下来实现这一目标。下文阐述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
二、区域一体化议程
目前,亚太地区的区域一体化进程主要集中于建立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同时,APEC明确目标是最终建立一个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这严重误导了APEC的努力方向和能量发挥。即便经过数年艰难的政治谈判达成一个亚太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也不会引来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而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一体化的效果要大于自贸区。世界经济论坛(WEF)2013年的研究指出,为改善互联互通而进行的投资具有巨大的潜在收益,原因是:
对国际贸易而言,供应链壁垒对贸易的阻碍远远比关税壁垒要严重得多。事实上,就世界GDP增长而言,减少供应链壁垒的贡献是消除所有关税壁垒贡献的6倍多。
到目前为止,亚太地区签订的数量众多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边际意义上是有效的,但是,未能促使整个亚太地区各经济体推行商业或国内改革。并且,多哈回合谈判难以结束,贸易改革的中断,这使得区域性贸易安排的重要性凸显。区域贸易安排应该被用于推进区域的经济与政治合作,并构建一个更强大的全球经济体系。
在地缘政治合作领域,东北亚地区围绕领土和其他问题和南海地区领土争端所形成的紧张局势威胁着本区域的建设性合作与稳定。这些问题有可能将美国和亚洲各国卷入意外的无谓冲突之中。
东亚地区贸易与投资的快速增长是由其单边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所驱动的。这构成了亚洲地区围绕生产网络与价值链体系而形成的深度一体化的基础。APEC是这一进程的领导者,是推动协调的单边自由化的论坛,这种单边自由化包括中国自1995年APEC大阪峰会一直到其加入WTO所采取的大规模自由化措施。APEC还发挥领导作用,为制定《信息技术协定》打下了基础,最近又在推动环境商品清单。这些进步为实现亚洲与跨太平综合性经济一体化和开启多边政治合作奠定了基础,使这种政治合作不再建立在旧有的辐-毂安全关系之上。
直至最近,中国一直未准备好或不愿意在地区或全球议题上承担积极的领导角色。但是现在,中国看起来能够并已准备好要加入贸易改革的联合阵营。尽管中国对最终加入TPP仍持开放态度,但一个更为直接有效的途径是“东盟+”机制,因为这一机制提供了一个框架,能够动员中等国家为地区制度带来真正变革。
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通过与任何一个主要大国的双边协定来显著影响地区政治或经济进程。中国即使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大影响力,也难以做到这一点。动员各国力量加强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政治经济合作雄心,将亚洲打造成一个开放的经济共同体,积极塑造地区合作成果,这种办法将更可行。要塑造这个开放的共同体,各种机制要强化其既定目标,RCEP 也要将TPP所要采取的规则和承诺吸收进来并加以强化。目前,综合性的区域合作倡议也要包含更加广阔的战略利益。
RCEP要想以这种方式有效补足TPP,首要的一定是逐步制定一套健全的基于原则的规则来规范当代的贸易与其他国际商业活动。一旦其他地区的新兴经济体认识到这些由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其他RCEP经济体所达成的健全规则的价值,作为全球机制基础的将是这些规则,而不是哪些标准化的规则或者像TPP等安排所制定的规则。
一个高标准协议的目标是使发展中国家以一个合理的时间安排来实施他们渴望的标准,而不是因为他们没有立即开始执行发达国家的标准就将他们排除在外以示惩罚。中国和其他RCEP经济体绝对是亚洲供应链体的内在组成部分,这些供应链推动着东亚地区和全球的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增长。正是通过这些供应链,东南亚与南亚地区更晚出现的新兴经济体才能够参与到全球化进程,并能够采用开放的贸易与投资规则。
RCEP包含了如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等亚洲国家所有主要经济体,比TPP包含更多成员国。有东盟“10+”机制支撑,尽管区域内存在诸多政治问题,RCEP仍代表着地区经济合作的前进方向。但是,以东盟为支点,将所有的东盟“10+1”贸易协定,如东盟与日本、中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的贸易协定聚合到一起将是艰难的进程。而如果以TPP方式,或是以传统自贸协定(FTA)的方式来推进谈判,则意味着一个冗长延宕的过程。人们日益认识到,把各个东盟“10+1”自贸协定聚合到一起也许在政治或技术上非常困难。在整个地区乃至域外,存在着诸多相互重叠的自贸协定和地区安排,注定陷入低效谈判的泥潭,因此,人们迫切需要推动区域合作前进的新理念。
RCEP也是亚洲地区创建一个更为有利的地缘政治环境的战略机会。为此目的,它将需要重新包装以唤起更高层次的政治努力,也需要在东盟与亚洲经济共同体(AEC)的RCEP上尽快成型。
一个有效的战略是精简经济合作协定,要将其达成RCEP的众多步骤中的重要一环。这将会与创建东盟经济共同体(AEC)的战略同时进行。将90年代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AFTA)升级为更为综合的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是建设亚洲经济共同体(AEC)的首要步骤之一,与此同时还实施更广范围的项目,包括努力实施《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在RCEP成员国间进行关于达成一个革新性、总括性的自贸协定的谈判可与实现更深层次的经济一体化、地区发展与政治目标需要的其他步骤同时进行。
RCEP成员国可抓住其他机会推进有益的经济一体化进程,而不必等到由所有成员国达成一揽子贸易自由化协定并就所有的新规则达成一致。它可寻求就实现贸易自由化完成一大笔“首付”,以此锁定达成最终宏大目标的进程。
在RCEP框架下对多个维度的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性支持应尽快创立。东盟在推进亚洲经济共同体(AEC)的进程中已经很好地就如何实现这一点进行了思考。它们也与实现APEC茂物目标的努力相一致。
在这一概念下,在既定时间线上实现这些目标的最有效战略将是一套创新性措施:设立到2025年完成的有约束性的目标;谈判达成到2015年实施的初步承诺(首付);从2015年开始在新建立的制度框架内所有成员通过继续合作与谈判实施这些目标。
上述时间安排考虑到了本地区各方广为关心的政治与经济问题,将使像印度这样的国家和其他东南亚欠发达国家更容易参与进来;将推动南亚与东亚的连接;将催生一个重要的而且是成功的大型区域合作倡议;并且,快速推进这一进程本身将显著改善区域政治环境。随着跨东亚与南亚地区的以原则为指导的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合作取得成果,它也将为关于WTO 改革的对话指明道路(例如,在G20内进行对话)。
TPP与RCEP的经验使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区域与跨区域贸易与投资安排将如何影响全球贸易与投资体系。无论哪种通过谈判而达成的区域一体化的进程概念胜出——通过RCEP或TPP——很明显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理念与这一结果无关。FTAAP不可能凌驾于亚太地区通过TPP和RCEP开展的一体化进程之上。这两个安排将难分难解;他们将决定亚太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未来图景。
那么,APEC应如何帮助塑造全球一体化结果与全球体系?APEC在推动开放地区主义方面创造了骄人历史,在基于WTO的多边贸易规则方面具有重要利益,因此应该发挥引领作用,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
APEC能够最有效发挥作用之处在于努力制定原则,主导缔结跨区域安排,并影响WTO和国际投资体系的改革。这并非易事,APEC存在形形色色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抵制国际经济体系的变革。但是,这一现实在过去未能阻碍政策的创新。设立APEC专题组或名人小组,明确倡导全球贸易与投资改革战略,恰逢其时,值得欢迎。
三、基础设施议程
推进基础设施投资之所以成为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优先议题,原因有二。全球经济虽稳步复苏,但仍嫌脆弱,需要刺激投资需求以维持经济长期有效增长。同时,本地区各经济体要通过深化地区一体化和互联互通保持增长与发展,关键要解决基础设施需求的巨大缺口。
当前,全球利率很低,这为经济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绝佳机会,基础设施能够提高长期生产率,推动有此抱负的经济体走向一体化。为此,APEC和G20的成员国都在努力加速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但是,要将善意的声明与研究落实为大力推进基础设施投资,这决非易事。
资金并不是当下最紧迫的限制因素。具备健全投资环境的经济体能够为那些准备充分且有足够投资回报的项目动员到资金。目前存在许多切实可行的项目,包括那些已经被多边发展银行认证的项目,但是,许多经济体即使已经知道该怎么做,其在组织和规制方面的缺陷也使得项目难以落实。
当然,各经济体政府负有首要责任去改善政策环境,提高能力准备具有可行性项目。但是,在APEC和G20等组织内部开展协调,通力协作,推进落实基础设施投资,这样的空间也是存在的。APEC已经开始协助区域内相关经济体政府培育必要的人力资本和制度能力,并协助扫除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障碍以加速投资。
改善投资所需环境和提升管理基础设施投资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但这并不足以保证成功。要加快经济基础设施投资,不但需要制定政策,更需要作出决定将筹划好的基础设施项目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还需要政治承诺的支持。取得经验后就可以最有效地实行政策变革和制度升级,从而为后续项目投资打开方便之门。
东盟决定创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决定是亚太地区最好的例子。在东盟基础实施基金的支持下,东南亚各国政府已着手开始在所需的交通、通信和能源网络领域进行投资。
APEC官员正在根据2013年APEC领导人所批准的《APEC互联互通框架》规划一个蓝图,全面提升亚太经济体之间的物理、制度和人与人互联互通。下一步也许是起草出一个《APEC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为蓝图中设定的愿景真正引来投资,要引来投资必须认真做好长期打算,同心协力,培育必要技能和机构能力。
APEC并非,也不应该成为一个融资或项目实施机构,因此,APEC并没有现成的针对《APEC互联互通总体规划》的融资工作的程序,APEC也不针对任何改善互联互通的区域性倡议作可行性研究。中国将在主办APEC会议之际正是发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在这一新成立的银行支持下,通过与ADB和世界银行携手合作,上述问题有望迎刃而解。
新AIIB向任一政府和个人投资者开放持股,旨在缩小区域内经济基础设施差距。而对实现《APEC互联互通框架》目标所需的投资进行资助,正好与AIIB授权相契合。将AIIB的预定资本金的一小部分用于支持《APEC互联互通总体规划》的准备工作和某些试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合乎时宜的。
要在亚太经济体之间建立并维持足够的交通、通讯和能源网络和机制联系,就要进行数十年的能力建设和投资,这种短期支持将使之成为可能。G20的领导人要欢迎这些亚太行动,并引导其他领导人关注这些行动。
一旦更多的政府致力于改善他们准备和实施项目的能力,G20也可发挥领导作用,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对经济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G20领导人已经建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在数个国际组织的专门知识支持下,探讨如何打开全球资本市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从而扩大现有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这一工作组将想方设法吸引私人储蓄,手段包括公私伙伴关系、发行债券以及为直接向政府或者通过国际金融结构牵线为具体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其所进行的政策导向型研究将可能提出新的议题和政策挑战。
我们需要降低多个经济体中实际存在的、以及可预见到的基础设施投资风险,以此提升吸引投资的能力。这种风险的最重要决定因素是政府的行为记录——其政策及体制性框架的质量与可预见性、其投资公共资源的意愿、以及其与私人部门合力预测和/或应对基础设施升级中不可避免的实际问题的意愿。
基础设施投资中的私人资本所占份额将需要提高,但是公共部门投资仍将保持主导地位,且在动员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发挥根本作用。因此,要制定鼓励私营部门投资的政策,就要确定基础设施的公共投资是否合情合理的,并尽量客观评价政府的借贷能力。在APEC峰会之际宣布建立AIIB,将有助于在整个亚洲地区,包括在中国,建立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心,这将以积极方式为上述工作提供了又一重保证。
不能指望个人或机构性私人投资者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来评估许多特定基础设施项目潜在收益和风险。现存的多边开发银行的宗旨就是降低进行这些评估的交易成本,并降低这些投资的风险。但是,在目前,部分由于其有限的融资能力,它们并未对关键经济基础设施的升级和扩展所需要的商业融资做出显著贡献。
AIIB的建立将刺激已有的开发银行考虑扩充其融资能力。AIIB对已有的发展银行构成新的竞争。同时,这一新型银行将具备强烈动机与他们进行合作。这些银行已积累了大量知识和经验,借用这些专门知识是这一新兴国际金融机构进行能力建设的最有效途径。APEC峰会是启动AIIB的绝佳机会。
在2014年的峰会上,G20领导人可对AIIB的倡议表示欢迎,并鼓励已有的多边开发银行与其分享信息、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帮助AIIB取得成功。领导人也可要求世界银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于2015年拟写战略文件,着眼于国际金融机构如何加速提升能力,撬动私人部门投资,促进基础设施,如何增加自身商业借贷容量,以满足因缩小经济基础设施差距而形成的大得多的融资份额。这些战略文件也应就G20成员国政府如何协助多边开发银行克服当前的局限性提出建议。
四、演进中的区域架构
中国在2014年APEC会议中发挥领导作用,这为塑造更为有效的区域性架构提供了良机。我们不可能一蹴而就,将需要对现有区域性架构进行创造性改造。窍门在于利用已建立的区域安排,由于其内部具有巨大的灵活性,能够逐步推动目标明确的变革。
第一步不难。中国可围绕APEC峰会召开一个高水平的对话,将APEC论坛与东亚峰会(EAS)的成员国连结起来。将主要的区域经济对话(APEC内)与政治对话(已经成为东亚峰会的一大特点)联系起来是十分重要的。APEC东道主可以提议将“东盟+”机制内的非APEC成员经济体与APEC领导人聚到一起,而无须触及棘手的扩大成员问题。中国基础设施倡议体现了跨亚洲的利益,而东盟的核心地位是地区合作的原则,这些为围绕北京峰会来组织这样一个会议提供了无可非议的理据。
APEC内能够轻易地实现这一事实上的架构延伸而不会引起争论的仅有两个国家,美国和中国。很明显,中国将必须与美国一道排除障碍,并向其他APEC和东亚峰会(EAS)成员解释这一倡议的价值。
在2012年的符拉迪沃斯托克峰会上,俄罗斯总统邀请欧亚经济委员会参加相关会议。其重要之处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关税同盟的治理机构)主席在峰会周被邀请至APEC部长会议和其他会议上解释欧亚经济联盟的蓝图。这是一个非常聪明且具备战略性的举动,与APEC的开放地区主义精神完全契合,在APEC内部的办事方式上可谓另辟蹊径,APEC具有开放且灵活的框架,与东亚峰会发展关系可如法炮制。
过去,一些人曾主张最终需要在APEC和EAS间做出选择,用来作为亚太地区领导人在未来宣扬其理念的场所。正如一份近期美国国会研究报告所观察到的,“奥巴马政府已频繁地将APEC描绘为亚太地区首要的经济和贸易组织,同时将东亚联盟(EAS)视为这一地区主要的地缘政治组织。这一观点并不被这两大组织的所有其他成员所认可”。但是俄罗斯人在人们不经意间已经开启了一个创新性的新“玩法”。APEC可以被转换成为一个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任何人只要能够为经济合作做出贡献,都能够被邀请参加。
作为2014年APEC峰会的主办国,中国可以邀请印度、缅甸和其他EAS的非APEC成员参加APEC峰会,处理重要地区事宜,今年的重要事宜是基础设施议程。将印度和今年的东盟主席国——缅甸纳入这样在APEC峰会期间举办的会议,是实现亚太合作架构演进的重要步骤。这种关于APEC进程的思考方式,有效的变革方式将是如何把APEC与EAS议程熔合在一起,而非试图去贬低一个或另一个区域安排。
(宁胜男 译)
利用TPP与RECP谈判间歇期*
彼得·派特瑞,迈克尔·布鲁默,翟凡*
时断时续的亚太贸易谈判进展,比几年前人们所预期的更加坎坷。“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虽然已经接近尾声,但分歧依旧存在,各个国家内部政治反对声浪不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CP)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地区经济多样性及地缘政治的束缚,进展缓慢。鉴于东亚经济形势发展势头放缓,欧美经济起色不大,宏观经济因素同样不利于新协定的达成。虽然上述因素并不能葬送经济一体化,但它们却均为经济一体化能否实现及何时实现增加了不确定性。
但是在所有这些挑战中仍保留着一线生机,当前的停顿正好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那些具有根本性的长期议题的机会,比如重新评判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优劣。有关这些议题的工作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及类似场合时断时续地进行,曾一度因为茂物宣言以及之后文莱、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四国间的“P4贸易协定”而得到推动,但大多数时间仍处在休眠状态。机制化落后于市场导向的一体化。这表明,必须在诸如FTAAP之类的制度创新具备可行性之前进行充分论证并对其小心培育。这篇文章探究了几个可能的选项,包括扩展TPP使中国加入其中等等。
一、为什么是亚太地区?
亚太地区贸易规模和活力为新协定提供了合乎逻辑的背景。首先,地区贸易额巨大。在2010年全球14万亿美元的贸易额中,有9万亿美元与APEC国家有关,无论这些APEC经济体在其中扮演的是进口国、出口国还是两者兼有,这也是对地区进行定义的有用的综合指标。在APEC区域内,美洲内部贸易额总计为1万亿美元,亚洲和大洋洲内部贸易额为2万亿美元,跨太平洋贸易额同样是2万亿美元。亚太地区不仅是“世界工厂”,也是服务和科技的重要来源地,同时也是重要的最终商品市场。
其次,亚太地区贸易充满活力,它通过诸如现代供应链之类的创新改变着国际经济关系模式。该地区多样的资源禀赋与发展水平催生出多样的专业化优势。亚太地区广阔的海空联系、通讯网络与卓越的港口条件,便利了商品、观念和资源的转移。
第三,亚太地区对于建立正式联系的兴趣日益浓厚。在2000年之前APEC经济体内只包含4个重要的贸易协定——东盟自由贸易区、美加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澳新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而今天,这一数字上升至50(见图1)。当前,太平洋东西两个此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推进尤为强劲。
图1. 亚太地区贸易协定发展趋势
注:仅限APEC经济体之间
数据来源:ESCAP数据库
二、不均衡的发展
尽管亚太贸易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建立地区机制却并非易事。由于地区经济体存在巨大多样性,制定新规则的亚洲路径进展缓慢。地缘政治紧张也使得该地区三个最大经济体--中国、韩国、日本的联系十分困难。尽管东盟扮演着谈判召集人的角色,但在贸易议题上其自身也存在内部分歧。这些束缚阻碍了RECP的进展。即便RECP在2015年达成某项成果,也不见得会比该地区早已存在的纵横交错的双边协定改进多少。
与此同时,自2009年美国政府将TPP确立为重点之后,跨太平洋路径制定了富有雄心的议程。参与谈判的国家从最初的4个P4协定国扩展到现在的12个国家。这些国家大体上“志同道合”,但在谈判中锱铢必较。此外,美国受国内政治的影响并没有发挥其被期许的领导作用。总统的权利被国内政治斗争大大削弱,而诸如商界、劳工及公民社会等受贸易谈判最直接影响的特殊利益团体在贸易讨论中发挥的作用过大。对全球化的质疑也有增无减,一些公共利益集团将贸易谈判描绘为供企业利益所驱遣的工具。最新的Pew-Bertelsmann贸易政策民意测试显示,“目前存在着‘双重赤字’:既缺乏理解,又缺乏信任”。结果,TPP谈判在2014年底完成的前景正在黯淡下来。
这些都使得缔结地区贸易规则显得更加迫切。20年前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所积压的问题持续发酵,全球贸易的发展同样缓慢。这一庞大的地区贸易谈判似乎为解决所有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但还需辅以国内政策,以确保利益能够分享,国内政治具有吸引力。在地区层面的进展能够激发各方去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基于规则的贸易体系。与此同时,我们有理由重启探寻全面区域一体化的道路。2014年中国作为APEC东道主就为这一工作创造了良机。
三、巨大的经济收益
亚太自由贸易协定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精确估量,因为至少当前它的诸项条款仍未确定。然而,探讨各种路径的影响,比较其相对成本和收益,这项工作是有益的。
在最近的几项研究中,我们通过应用当前较为先进的一般均衡模型来模拟包括12个成员的TPP、16个成员的RECP及21个成员的FTAAP在内的几个潜在协定所能带来的收益。正如下文将要提到的,这几项研究的一个共同发现是——最大的经济效益通常发生在中美两个大国共同参与的协定当中。在本文中,我们基于扩大了的TPP,为该协定增加了一个新变量。我们假定TPP最终将扩展为包括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菲律宾和泰国在内的17个成员。所有假定加入的5个国家都曾经表达出对加入TPP的浓厚兴趣,而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如图2所示,由于该五国的加入,模型结果呈现出引人注目的成绩。
Petri、Plummer 和Zhai在asiapacifictrade.org网站上对该建模方法进行了详尽解释。我们应用了一种新颖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框架,该框架由Zhai 于2008年开发,引入了公司层面生产率差异参数。我们所使用的版本包括24个地区和18个行业,也包括了亚太地区各种贸易协定与贸易政策的细节。
图2. 亚洲与跨太平洋地区协定示意图
俄罗斯 台湾 |
|
印度 |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
澳大利亚 文莱
日本 新西兰 新加坡 越南
|
加拿大 智利 墨西哥 秘鲁 美国
|
中国 印度尼西亚 韩国 菲律宾 泰国
|
TPP 12 TPP 17
|
FTAAP |
RCEP |
来源;作者
我们假定未来的协定将基于同过去类似协定的模板。也就是说,TPP模板被假定类似于最近达成的美-韩自由贸易协定,而RECP模板则类似于最近东盟所达成的诸多协定。TPP模板和RECP模板在诸如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投资、竞争、关税自由化程度及非关税壁垒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并非随意选定的,正如在协定谈判中,美国试图在其占领先优势的服务业和知识产权领域寻求市场准入,而澳大利亚也聚焦在其占竞争优势的商品。我们假设FTAAP能够通过一个中间模板在这些不同的目标间架起桥梁。模板假定,加入了不止一个协定的经济体采纳——同时也受益于——拥有最强规定的版本。
模拟的结果见表1,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三大结论。第一,亚太一体化产生的收益巨大。最全面的协定所能产生的收益接近2万亿美元或占2025年全球GDP的2%。即便是现有的12国TPP和RCEP同样将产生巨大收益。RCEP收益会比TPP更大,其原因主要是我们乐观地估计RCEP将促进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间的经济关系的自由化。潜在的经济收益如此巨大,即便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误差,这也解释了各国致力于相关谈判的原因。
表1. 不同情景下的收入效应
|
GDP 2025 |
收益 ($2007 bill) |
占 GDP的百分比 |
||||||
|
($2007bill) |
TPP-12 |
TPP-17 |
RCEP |
FTAAP |
TPP-12 |
TPP-17 |
RCEP |
FTAAP |
模板质量 |
|
高 |
高 |
中等 |
较高 |
高 |
高 |
中等 |
较高 |
美洲 |
24,867 |
101.7 |
468.0 |
2.5 |
373.3 |
0.4 |
1.9 |
0.0 |
1.5 |
加拿大 |
1,978 |
8.7 |
33.2 |
-0.1 |
26.2 |
0.4 |
1.7 |
0.0 |
1.3 |
智利 |
292 |
2.5 |
7.8 |
0.0 |
6.5 |
0.9 |
2.7 |
0.0 |
2.2 |
墨西哥 |
2,004 |
9.9 |
91.1 |
2.8 |
67.7 |
0.5 |
4.5 |
0.1 |
3.4 |
秘鲁 |
320 |
3.9 |
8.4 |
0.0 |
6.3 |
1.2 |
2.6 |
0.0 |
2.0 |
美国 |
20,273 |
76.6 |
327.6 |
-0.1 |
266.5 |
0.4 |
1.6 |
0.0 |
1.3 |
亚洲 |
34,901 |
125.2 |
1442.1 |
627.0 |
1354.3 |
0.4 |
4.1 |
1.8 |
3.88 |
文莱 |
20 |
0.2 |
1.7 |
1.2 |
1.1 |
0.9 |
8.4 |
5.8 |
5.5 |
中国 |
17,249 |
-34.8 |
808.6 |
249.7 |
678.1 |
-0.2 |
4.7 |
1.4 |
3.9 |
香港 |
406 |
-0.5 |
-1.9 |
46.8 |
84.9 |
-0.1 |
-0.5 |
11.5 |
20.9 |
印度 |
5,233 |
-2.7 |
-29.3 |
91.3 |
-29.5 |
-0.1 |
-0.6 |
1.7 |
-0.6 |
印度尼西亚 |
1,549 |
-2.2 |
82.0 |
17.7 |
38.0 |
-0.1 |
5.3 |
1.1 |
2.5 |
日本 |
5,338 |
104.6 |
237.3 |
95.8 |
228.1 |
2.0 |
4.4 |
1.8 |
4.3 |
韩国 |
2,117 |
-2.8 |
136.3 |
82.0 |
129.3 |
-0.1 |
6.4 |
3.9 |
6.1 |
马来西亚 |
431 |
24.2 |
45.4 |
14.2 |
38.4 |
5.6 |
10.5 |
3.3 |
8.9 |
菲律宾 |
322 |
-0.8 |
30.6 |
7.6 |
15.9 |
-0.2 |
9.5 |
2.3 |
5.0 |
新加坡 |
415 |
7.9 |
27.1 |
2.4 |
13.6 |
1.9 |
6.5 |
0.6 |
3.3 |
台湾 |
840 |
-1.0 |
-31.5 |
-16.1 |
53.0 |
-0.1 |
-3.8 |
-1.9 |
6.3 |
泰国 |
558 |
-2.4 |
64.9 |
15.5 |
27.4 |
-0.4 |
11.6 |
2.8 |
4.9 |
越南 |
340 |
35.7 |
71.9 |
17.3 |
72.9 |
10.5 |
21.2 |
5.1 |
21.5 |
其他东盟国家 |
83 |
-0.4 |
-1.1 |
1.6 |
3.1 |
-0.4 |
-1.3 |
1.9 |
3.74 |
大洋洲 |
1,634 |
10.7 |
41.3 |
21.7 |
32.1 |
0.7 |
2.5 |
1.3 |
2.0 |
澳大利亚 |
1,433 |
6.6 |
34.1 |
19.8 |
26.4 |
0.5 |
2.4 |
1.4 |
1.8 |
新西兰 |
201 |
4.1 |
7.2 |
1.9 |
5.8 |
2.0 |
3.6 |
0.9 |
2.9 |
其他 |
41,820 |
-14.1 |
-43.4 |
-6.8 |
162.0 |
0.0 |
-0.1 |
0.0 |
0.4 |
欧洲 |
22,714 |
-3.7 |
0.9 |
5.1 |
-32.6 |
0.0 |
0.0 |
0.0 |
-0.1 |
俄罗斯 |
2,865 |
-1.4 |
-8.8 |
-5.3 |
265.9 |
0.0 |
-0.3 |
-0.2 |
9.3 |
其他国家 |
16,241 |
-9.0 |
-35.5 |
-6.6 |
-71.4 |
-0.1 |
-0.2 |
0.0 |
-0.4 |
全球 |
103,223 |
223.4 |
1908.0 |
644.4 |
1921.7 |
0.2 |
1.8 |
0.6 |
1.9 |
平均值 |
|
|
|
|
|
|
|
|
|
TPP-12 |
33,045 |
285.0 |
892.8 |
155.1 |
759.5 |
0.9 |
2.7 |
0.5 |
2.3 |
RCEP |
36,535 |
137.4 |
1516.8 |
617.9 |
1248.5 |
0.4 |
4.3 |
1.8 |
3.5 |
APEC |
58,951 |
239.2 |
1973.0 |
553.0 |
2052.0 |
0.4 |
3.3 |
0.9 |
3.5 |
注:详见asiapacifictrade.org。对于TPP-17和FTAAP结论对比的解释参见脚注1[38]。
第二,至少就它们的不同收益而言,这些协定存在着有趣的战略分歧。TPP-12有利于至今尚未同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越南、日本等国;RCEP有利于相互间尚未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而只有当RCEP较业已存在的东盟与各方签署的自贸区有实质性升级时,东盟经济体才能从中获益;TPP-17将为中国、美国及其他能够兼得TPP和RCEP优惠的国家带来更大收益。
第三,随着规模的扩大,潜在收益会急剧地增加。例如,将TPP从12国扩展至17国后,其2025年的预期收益将扩大三倍,从2850亿美元增长至8930亿美元。因为这一扩展将许多最大的经济体包括在FTAAP中,总体收益的增幅与此类似。此外,收益还将取决于模板质量。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类似TPP模板质量的FTAAP将获益2.4万亿美元,而一个中等质量的FTAAP只能获益1.9万亿美元。所有案例中的绝大多数收益反映的是贸易创造效应而不是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利益转移效应。
四、各种融合选项
要实现这些收益,将取决于地区谈判如何使各方相互激励,取决于各国领导人的长期战略选择。各个协定间的竞争通常具有建设性意义,但却不见得会导致最佳结果——即范围最广、自由化程度最高的协定。为达到这一目的,两个大致的替代选项可供参考。
第一选项,TPP或RCEP可以成为区域广泛自由贸易的实现路径。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当前的TPP可以扩大至17国,扩员将为新旧成员国带来巨额回报。中美两国从中获利最大,这也必将激励两国在其中发挥联合领导作用。当然,达成如此大规模的协定并非易事,为此中国将不得不接受其之前签署过的自贸协定中所不包括的规定,而美国需要在谨慎实施和自信领导的前提下对国内政策进行大规模调整。然而这一路径却为两国提供了巨大的政治经济机会,一些政府高层也已经意识到这一点[39]。由于不能达到一些成员国所期许的标准,RECP发展成为区域合作基础的可能性较小。
第二选项,TPP和RCEP共同发展,最终围绕两者形成一个“伞形协定”。这一协定或许就是人们所预期的FTAAP,它将设置一些低于TPP但高于RCEP的新要求。例如,在降税、服务承诺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它会提出中等水平规则。反过来,它也将产生的收益也将逊于TPP。这一途径将在开始时产生一个多层体系,经济体可以自由选择接受RCEP、FTAAP还是TPP标准,到最后将汇合成高标准体系。确实,FTAAP可逐步升级,激发这种进展。东盟将几个“10+1” 协定和双边协定结合了起来,并将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几个10+1伙伴关系进行了升级,东盟的经验为这种渐进途径提供了先例。
有证据显示,与早先的自由贸易协定相比,分别由美国和亚洲经济体发起的这两个贸易协定相似性更大,他们均在借用对方的语言。比如,RCEP的指导方针同TPP结构有所重叠。但无论如何,中美两国的态度至关重要。一个区域性经济协定所能带来的附加收益归功于这两个经济体,要在亚洲路径和太平洋路径之间架起桥梁,它们之间的合作与领导是必不可少的。我们需要对这些路径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分析,而APEC正是开展相关对话的理想场合。
五、结束语
亚洲与跨太平洋地区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谈判相互促进,并推动着全球一体化。同时它们也受到商业周期、选举、地缘政治及政治杂音的影响;希望当前的间歇期只是暂时的。
亚太一体化的收益受到模板水平与所涵盖国家的影响,而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当前跨太平洋谈判所采用的高规格模板能产生更大的收益,却也阻碍着地区范围的成员参与。但是,这些方案并非不可调和,譬如,我们可以通过上面所说的多路径、多层次的体系,使得加入其中的经济体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增加所承担的义务。
本文不拟提出政策建议,但以下四点却值得注意:
APEC可以利用当前谈判的间歇期,加强包括FTAAP在内的地区整合。新的政策对话和研究可以集中在消弭新兴协定间的分歧方面。
TPP与RCEP可以制定“相互接纳”条款——也就是说两个协定承诺可以考虑快速接纳彼此的成员国,也可以寻找未来扩员的窗口。这些规定并不必担保接纳对方成员,单是确定清晰的时间表就能有助于推出相关计划。
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双边努力探索出实现区域一体化的“第三条道路”,它们地区一体化获得的收益最大,要做的贡献也最大。两国可以缔结一个早期的双边投资条约,然后随需要调整政策,联合加入一个区域协定。
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前景令人期待。但在现代互联网技术推波助澜下,漫长而复杂的谈判激起了的特殊利益群体的大规模反对,使得政策制定更为困难。可采取的步骤有很多,如,缔结早期双边投资协定,并为双方共同参与地区范围的协定而做出需要的政策调整等。
参考文献
Baldwin, R. E., 2006. “Multilateralising Regionalism: Spaghetti Bowls as Building Blocs on thePath to Global Free Trade.”World Economy, 29, 1451-1518.
Kehoe, Timothy J., 2005. "An Evalu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of Applied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s on the Impact of NAFTA." in T.J. Kehoe, T.N. Srinivasan, and J. Whalley, eds. Frontiers in Applied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ing: In Honor of Herbert Scarf,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p. 341-77.
Li, Chunding and John Whalley, 2012. "China and the TPP: A Numerical Simulation Assessment of the Effects Involved," NBER Working Paper No. 18090, May.
Petri, Peter A., Michael G. Plummer and Fan Zhai. 2012.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Asia-Pacific Integration: A Quantitative Assessment.Policy Analysi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No. 98. Washington: 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and East-West Center.
Pew ResearchCenter and Bertelsmann Foundation. (2014). Creating a Transatlantic Marketplace: German and American Views. Washington, D.C.
Zhai, Fan, 2008, “Armington Meets Melitz: Introducing Firm Heterogeneity in a Global CGE Model of Trade,” Journal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23(3), September, pp. 575-604.
(杨子力 译)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初步评估*
加奈山·维格那拉加*
一、引言
大型区域贸易协定正渐渐成为后全球经济危机时代世界贸易体系的主要特征。减少全球供应链贸易的管制壁垒的需要,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功能的可信度降低,以及地缘政治都成为该趋势的推动因素(Baldwin , 2012)。全世界都关注着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及美国与欧盟的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的谈判。与此同时,亚洲自己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谈判也在悄然进行,但值得我们做更多的经济分析,因为它将创造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并对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影响。
本文将RCEP作初步评估,并探讨其政策含义,重点回答当前政策讨论中的四个重要问题:(1)RCEP的框架是什么,尤其是其目标、范围和时间表是怎样的?(2)RCEP将对各个国家和行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3)一些学者认为印度对进一步放开贸易犹豫不决,并将成为RCEP协定谈判的绊脚石,那么加入RCEP对印度到底意味着什么?(4)在谈判过程中和其后,RCEP要取得成功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二、RCEP协定的框架
RCEP启动于2012年十一月柬埔寨金边东亚峰会。(Basu Das, 2012)。虽然这一伙伴关系将增强东盟在协调区域贸易方面的作用,但是RCEP的主要目标是将两个长期存在的提案整合成一个大的区域贸易协定:(1)东亚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2)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上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中国支持第一个,日本支持第二个。RCEP通过采用开放的加入方案,容许任何一个符合其模板的国家参与,从而将上述两个提案简捷地联结起来。东盟也被赋予了推动RCEP进程的协调员角色,这有利于更好地照顾东盟小国的利益
RCEP谈判各方从一开始便拟定了一个较短的时间框架,2013年初开始谈判,定于2015底结束谈判。至今已举行了4轮谈判,最近一场于3月31日至4月4日在中国南宁举行。
各方表示,他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现代化的、综合性的贸易协定,谈判将在以下几个主要原则的指导下进行(RCEP谈判各方部长, 2012):
1、与WTO原则保持一致,例如关贸总协定(GATT)24条,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
2、进一步完善现存的东盟+1自由贸易区
3、考虑到参与国不同的发展水平,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和区别性待遇
4、设立开放条款,使得今后东盟自贸区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国和外部的经济伙伴能够参与进来。
谈判议程的核心部分将包括商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以及争端解决机制,更具体地说,RCEP将致力于取得如下成就:
1、逐步减少多数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成自由贸易区。
2、大量消除所有部门和各种服务业的服务贸易限制和歧视性措施。
3、开创一个开放便利的投资环境
4、关注东盟内部欠发达国家的特殊需求,先期取消其优势产品的关税,提供发展援助,以此缩小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
4、建立争端解决机制以有效地化解贸易争端
TPP被认为是21世纪富有雄心的处理复杂的边界内规制议题的贸易协定(Schott, Kotschwar and Muir, 2013)。最终TPP有可能在两方面取得比RCEP更加深入的成果。首先,在两个协定都涉及的核心问题中,TPP承诺水平将更高(例如:更快和更加全面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第二,相比RCEP,TPP将更多地致力于大幅削减贸易壁垒和扩展贸易规则。
RCEP采取关门谈判的方式,因此缺少有关其进度的官方信息。最初的迹象显示,谈判在商品贸易和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谈判各方据说已就关税减让表、原产地规则、海关手续和其他贸易便利化措施达成初步的共识。(见2014年3月31日《中国日报》)。然而,由于存在不同利益方的发展差距,不同的谈判立场,以及商业游说团体的影响,服务业和投资方面的谈判尚需时日。
虽然在贸易议题覆盖面方面,RCEP没有TPP那么雄心勃勃,但是,由于有发展援助帮助相关国家进行调整,这将使发展中国家更容易加入RCEP。因此,RCEP协定有把握取得成功。此外,RCEP将与TPP一道,影响正在兴起的、向亚太自由贸易区目标迈进的区域贸易格局。
三、RCEP的经济影响
RCEP成员国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人均收入和贸易政策上。表1显示了 RCEP各成员国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GDP,最惠国(MFN)关税水平,以及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的数量。我们将这些国家分为高收入的发达国家(如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新西兰)和相对贫困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柬埔寨、老挝、越南和缅甸)。各国在贸易开放度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经济体MFN关税水平达两位数,有的关税较低。各国对作为贸易政策工具的FTA重视程度也不同,一些经济体有着积极的FTA策略,有些则较消极。
表1: 亚洲有关国家人均收入及贸易政策
|
人均购买力平价GDP |
简单平均、最惠国待遇关税率 (%)a |
缔结FTA |
|
|||
美元(国际现价) |
(个数) |
|
|||||
|
2000 |
2013 |
2000 |
2012 |
2000 |
2013 |
|
东北亚 |
|
|
|
|
|
|
|
日本 |
25,709 |
36,899 |
3.3 |
3 |
0 |
13 |
|
中国 |
2,382 |
9,844 |
17 |
2.5 |
1 |
14 |
|
韩国 |
16,528 |
33,189 |
9.2 |
12.1 |
1 |
11 |
|
|
|
|
|
|
|
|
|
东盟 |
|
|
|
|
|
|
|
文莱 |
43,386 |
53,431 |
2.6 |
2.5 |
1 |
8 |
|
柬埔寨 |
909 |
2,576 |
16.4 |
14.2 |
1 |
6 |
|
印度尼西亚 |
2,433 |
5,214 |
8.4 |
6.7 |
1 |
9 |
|
老挝 |
1,185 |
3,068 |
9.5 |
9.7 |
3 |
8 |
|
马来西亚 |
9,102 |
17,748 |
10.2 |
7 |
1 |
13 |
|
缅甸 |
530 |
1,740 |
5.5 |
5.6 |
1 |
6 |
|
菲律宾 |
2,446 |
4,682 |
7.6 |
6.3 |
1 |
7 |
|
新加坡 |
33,195 |
64,584 |
0 |
0 |
1 |
21 |
|
泰国 |
5,015 |
9,875 |
18.5 |
9.7 |
2 |
12 |
|
越南 |
1,426 |
4,012 |
16.5 |
9.8 |
1 |
8 |
|
其他 |
|
|
|
|
|
|
|
印度 |
1,561 |
4,077 |
32.9 |
12.4 |
1 |
13 |
|
澳大利亚 |
27,581 |
43,073 |
4.5 |
2.8 |
1 |
8 |
|
新西兰 |
19,884 |
30,493 |
2.6 |
2.1 |
1 |
9 |
|
注: a 关税率为所有商品的简单平均最惠国待遇关税。如无数据则使用5年中最近一年的数据。来源:IMF,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世界银行,世界整合解决办法数据库;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区域一体化中心 |
然而这些不同掩盖不了RCEP贸易集团的巨大集体经济影响力。表2提供了RCEP成员国在人口、GDP、贸易投资方面的世界份额。这些国家占了世界人口的48.8%,全球GDP的28.7%。贸易额占世界总量的27%、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占世界的24.4%、输出外国直接投资占世界的23.3%。
表2: RCEP 对全球经济的重要意义
指标 |
量度 |
占世界比例 |
人口 |
34亿 |
48.8% (2013) |
GDP (现值) |
21.3万亿美元 |
28.7% (2013) |
贸易(货物与服务进出口) |
12.1万亿美元 |
27.0% (2012) |
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 |
3294亿美元 |
24.4% (2012) |
外国直接投资流出量 |
3247亿美元 |
23.3% (2012) |
注:关于人口与GDP的数字为IMF估值.
来源: IMF 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 UNCTAD (均为2013年 2月20日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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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RCEP的实施能够为亚洲创造经济收益,有一些先验性的原因。首先,RCEP有助于将复杂的全球供应链贸易区域化,正是这些贸易使亚洲成为了世界工厂。如果能够达成全面的协定,亚洲地区的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壁垒将会减少。市场的规模将会超越国界,一个更大的区域性市场将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
第二,如果新的区域规则与WTO有关货物和服务业的协定一致,那么RCEP将有助于进一步抑制全球经济中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特别是隐性非关税贸易壁垒。
第三,在投资规则的方面,目前只有一个相对基本的WTO协议(《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存在。RCEP将促进跨国公司更加便捷地进行直接投资和技术转移,减少投资壁垒,支持建立一套基于区域规则的外国直接投资制度,将进一步促进区域供应链贸易。
第四,通过简化贸易规则,RCEP也将减少亚洲自由贸易协定的重叠,避免多种贸易规则所形成的面条碗效应(Kawai and Wignaraja, 2013)。各方尤其要将原产地规则合理化,并采用电子手段使之更便利、更便于管理。这将减少商业交易的成本,特别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
第五,贸易壁垒的消减也将使食物、消费品进口价格更便宜,这将惠及消费者及低收入家庭。
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的模拟可以很好地用来量化通过贸易协定取消货物贸易进口关税和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对收入所造成的影响。CGE模型可以跟踪政策变化对整个经济体造成的影响,并发现意外的经济后果。CGE研究典型地显示了RCEP可以带来显著收益。
一项最近的研究(Kawai and Wignaraja, 待出版)表明,RCEP可以为世界经济带来高达2600亿美元的收入增长(或者说相当于0.54%收入基线的变化率)。此外,所有参与RCEP协定的经济体都将获得经济收益(见图1)。对于东盟的活跃成员,预期收益增长将十分可观:泰国(12.8%),越南(7.6%),马来西亚(6.3%),新加坡(5.4%)。对于其他的东盟国家-老挝,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以及剩下的东盟经济体,收益增幅将小于3.0%。在东北亚国家中,韩国将是RCEP最大受益国(6.4%),而日本和中国的收益增幅将小于2%。印度的收益将增长2.4%,澳大利亚3.9%,新西兰5.2%。研究预期非RCEP成员国将经历程度各异的经济损失。
该研究也表明,RCEP的实施也将推动亚洲产业结构(从农业和其他初级产品)向制造业和服务业大幅转化。制造业内部也将发生转化。在东盟较具经济活力的成员中,泰国将在电子电气、汽车业和服务业方面获得收益;越南是纺织和服装业,马来西亚是金属和金属产品。其他的东盟国家中,柬埔寨在关键部门(纺织和服装)的收益有所下降,菲律宾则在汽车业有所损失。同时,中国在电子电气业有所收益,印度则在服务业和金属业有收益。日本和韩国绝大部分制造部门收益都有增长。明显地,有7个国家在农业方面有所损失,其他国家则获益寥寥。
四、RCEP对于印度的意义
1991 年印度的“东向政策”标志着这个南亚大国正努力重振其与东亚地区在文化、国防和经济等方面的重要联系。通过与东亚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包括2010年与东盟签订的诸边协定、2005年与新加坡、2010年与韩国、2011年分别与日本和马来西亚签订的双边协定,印度逐步落实了其东向政策。而RCEP框架下的中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贸易联络则填补了印度与其他RCEP国家自由贸易联结的重要缺失。这将使印度融入更大的区域市场和区域生产网络。其他的南亚国家均未表达加入RCEP的意愿,然而一旦他们开始担忧会被孤立于区域一体化进程之外,这种情况将会改变(Wignaraja, 2014)。
以贸易偏好和区域规则为基础的中印贸易为印度提供了重要的优势。然而,在印度一些商业部门,特别是一些进口替代型制造部门对于扩大中印贸易尚存疑虑 (如 Mishra, 2013)。有人认为中国低廉的进口制成品不利于印度的商业发展。一些人认为, 在商品价格、质量和标准上,印度鲜有公司可以与中国的公司匹敌。还有人对向中国企业,尤其是国企,开放敏感经济部门和基础建设部门,存在顾虑,认为中国国企不公平地得到政府补贴。
但是先入为主的“中国贸易或投资企业绝对优势论”是不合时宜的。RCEP为印度服务业进军中国市场和其他东亚国家提供了途径,而这方面印度已在全球市场占据了相对优势(见 Wignaraja, 2011)。这些领域包括:信息通讯技术,职业服务,律师,银行家,以及教育服务。另外,印度已经成为亚洲和太平洋旅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旅游业为印度企业提供了进一步的发展机遇。相应地,印度应当支持RCEP协定中削减服务贸易壁垒、提高投资规定透明度的条款。在全球市场中,印度的一些制造业部门已见增长(包括药业、汽车业、纺织业、食物加工业),而且在RCEP框架下,这种趋势应当会继续。
由此可见,RCEP对印度制造业、服务业贸易这些领域的企业,不论大小,都将是重大机遇。寻求敏感部门豁免或者对不太景气的生产部门进行保护一种没有收益的针对RCEP的防御性措施。印度企业应当通过使商品价格、质量、运输趋近国际标准以便为在RCEP框架下逐渐开放市场做准备。最重要的是,印度企业需要在新科技,质量管理系统,即时采购系统,研发,与海外顾客的关系以及技术训练等方面进行投资。印度政府可以加大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落实第二代结构化改革,提供有竞争力的产业金融途径,加大高等技术教育投资,加强科学技术类机构建设,从而支持印度公司的商业过程再造。
目前看来,印度对于RCEP谈判的态度比较积极。RCEP的好处在于它是一个分步走的进程,所以任何国家,只要符合基本框架都可以加入。印度已经与日本和韩国签订了雄心水平更高的自由贸易协定,因此RCEP对于印度来讲相对而言要容易些。印度企业界应当欢迎RCEP, 因为它包括了所有的东盟国家,以及其他一些国家。
五、RCEP面临的挑战
RCEP能否取得成绩取决于在谈判过程中和谈判后能否应对几个挑战(Basu Das, 2012; Hiebert and Hanlon, 2012; Kawai and Wignaraja, 2013)。首先,我们对于东盟在RCEP谈判中的核心位置的尊重,难免会面临因区域性大国的存在(例如日本、中国、韩国和印度)而带来的政治挑战。其二,应对谈判成员国由于发展不均衡,利益不一致而带来的风险,即RCEP只能达到有限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且还受制于一些国家对于敏感部门的保护。其三,RCEP如何逐步扩大对新的贸易议题的覆盖,(例如竞争政策,环境和劳工标准),这些越来越成为亚洲和全球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特征。第四,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可能由于有限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对于法律条款缺乏理解而不能够充分利用RCEP的关税优惠。第五,随着WTO在全球贸易治理中心地位的日益消减,RCEP和其他大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可能加剧区域贸易规则和WTO贸易规则的分道扬镳。
六、结论
这篇论文对RCEP进行了初步评估。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尝试,因为该协定的谈判在2013年初刚刚开始,目前,关于RCEP协定谈判现状的相关官方信息还较少。本文主要分析了以下几点。
首先,RCEP的雄心水平不如其他大区域协定如TPP,并且RECP对成员国提供适应性发展支持,这些都意味着RCEP的达成具有相当的可能性。RCEP谈判中设置了嵌入议程,这样,未来可就与规制性壁垒相关的一些更加复杂的贸易问题进行谈判。
第二,RCEP具有全球影响。CGE模型研究发现它将为全球带来显著的经济增长。尽管收益值有所差异,所有成员都将因RCEP获益。同时,RCEP也将带来制造业、服务业经济活动的结构性改变,以及行业部门调整。
第三,印度企业大可不必对于实施RCEP可能带来的竞争过分顾虑。在全球市场,印度在服务业和一些制造领域已经占据了相对优势。印度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对制造业的投资,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建立与企业的新型合作管械,为RCEP框架下的市场开放做好准备。
第四,本文认识到实现RCEP收益取决于成功应对谈判过程中和谈判后的挑战。主要的挑战在于如何确保东盟在RCEP进程中的核心地位,RCEP如何最终取得合适的雄心水平,以及如何保证RCEP制定最优优惠政策。
RCEP谈判的前途在于充分吸收已有的亚洲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东盟+1)的优点,将这些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将RCEP质量最大化的基础,遵守达成RCEP协定的时间表,积极吸引极私营部门参与谈判。而后需要积极宣传RCEP, 为企业服务, 降低中小企业使用RCEP 的成本,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深化国内结构改革,扩大跨境基础设施投资,促进贸易便利化,这些措施都将吸引私营部门参与RCEP进程。
(黄斐 译)
* 文章译自我会与美国PECC共同出版的《亚太经济一体化的新方向》一书。
[1] 刘晨阳,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刘晨阳教授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得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从1998年开始在南开大学亚太研究中心担任全职研究人员。他的学术研究领域主要包括APEC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合作,以及国际关系。他的主要学术成果包括核心期刊论文30余篇,关于APEC和亚太经济一体化问题的专著7本,提交中国外交部和商务部的咨询报告20余份。受中国商务部邀请,作为专家顾问参与了中国-澳大利亚FTA、中国-新西兰FTA、中国-新加坡FTA、中国-冰岛FTA、中日韩FTA的等自由贸易协定的联合可行性研究。他还应APEC秘书处邀请担任了同行审议专家。
* 全毅是福建社会科学院亚太经济杂志总编,研究员。
[2] 全毅. 国际经济环境的演变趋势与我国经济转型[J].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2(4):46.
[3] 源于Bhagwati教授著名的意大利面条碗效应(1995年),参见,Bhagwati, Jagdish N, “US Trade Policy: The Infatuation with Free Trade Areas”, in J Bhagwati and A Krueger (eds.), The Dangerous Drift to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Washington, DC: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1995.
[4]全毅主编:《十字路口的东亚区域合作——东亚经济合作新思维》[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22页。
[5] 宫占奎主编:《亚太经济发展报告2003》[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页。
6TPP谈判建立在文莱、智利、新西兰和新加坡组成的2005年6月签署2006年5月生效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Pacific ,或者P4)上。TPP谈判的目的是要创建包括P4国家和澳大利亚、秘鲁、美国、越南、马来西亚、加拿大、墨西哥甚至更多国家在内的庞大的优惠贸易协议。
[7]根据建立自贸区的效果和潜力,RCEP机制比TPP机制更具优势,因为RCEP将创造的经济效应更为显著。(彼得∙派特瑞:TPP和RCEP谈判的经济学,2012年12月,www.asiapacifictrade.org.)
[8] Bergsten, C. Fred , Jeffrey J. Schott, Submission to the USTR in Support of a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January 25, 2010, http://www.iie.com/publications/papers/paper.cfm?ResearchID=1482.
[9] Gantz, David A. “World Trade Law after Doha: Multilater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Approaches”, Arizona Legal Studies, Discussion Paper No. 12-01, January 2012.
[10] 陈淑梅、全毅。TPP、RCEP谈判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J]。《亚太经济》2013年第2期。
[11]彭支伟、张伯伟:TPP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及中国的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13(4) P83-94.
[12] TPP16为TPP12+泰国、菲律宾、印尼和韩国。数据来源:www.asiapacifictrade.org.
[13] 彼得﹒派特瑞:TPP和 RCEP谈判的经济学,唐国强主编《亚太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与建议》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年12月。第10-24页。
[14] Das, Sanchita Basu, “Asia’s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East Asia Forum, August 27th, 2012。
[15] Christohper Padilla: Asian Economiies in Transition: Will the U.S. Be Left Behind? Remarks By Christopher Padilla, Undersecretary Of Commerce For International Trade, To 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WASHINGTON,D.C. Federal News Service July 7,2008 Monday.
[17] C. F. Bergsten. China and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http://www.iie.com/publications/pb/pb07-3.pdf
[18] C. F. Bergsten .Embedding Pacific Asia in the Asia Pacific, The Global Impact of an East Asian Community, Speech at the Japan National Press Club , Tokyo, 2 September 2005.
* 陆建人是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19] 这里10+3指的是由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三国组成的自由贸易区,而非10+3领域合作。后者的功能难以被RCEP取代。而10+6是由日本提议、东盟支持,最后中国也同意的由东盟10国加中日韩和澳、新(西兰)、印(度)组成的自贸区,与RCEP成员完全一致。
[20] 美国曾乐观估计在2014年底前达成协议,参见美国前商务部长Barbara Franklin在2014年4月博鳌论坛上的谈话:“TPP谈判今年内完成”,人民网,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409/c66323-24860755.html
[21] 当然,FTAAP也可能不包括那些没兴趣参加的APEC成员,所以可能会出现21-X的情况。但显然,FTAAP要有大多数(2/3以上)APEC成员才有意义。
[22] 引自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 Matthew P. Goodman 2013年11月15日在北京PECC会议上回答相关问题时的讲话,他曾任白宫APEC与东亚峰会协调员,具有官方背景。
[23] 引自APEC 2010年《横滨宣言》附件1。
[24] 关于FTAAP的内容与标准的讨论,请见后面第5点。
[25] Jeffery Schott, “Getting to the FTAAP via the TPP Turnpike,” October 2010, http://www.iie.com/publications/papers/schott20101025ppt.pdf;
[26] Masahiro Kawai and Ganeshan Wignaraja, “Asian FTAs: Trends, Prospects, and Challenges, ADB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226, October 2010, http://www.un.org/esa/ffd/msc/regionalcooperation/ADB_WPs.pdf
[27] 笔者2013年10月访问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研究所(ISIS) 时,对方学者如是说。
[28] Peter Petri(美国布兰戴斯大学教授):《TPP和RCEP谈判的经济学》,载唐国强主编《亚太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与建议》,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12月,p18。
[29] 同上。
[30] Peter Petri:“The New Landscape of World Trade Policy”(在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发展和未来方向”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2013年11月15日。
[31] 《APEC自由贸易协定透明度模板》是在2012年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APEC峰会上出台的。
[32] 又译为“边境后问题”,指一国(经济体)内部规章制度方面的障碍。
[33] Maddaremmeng A. Panennungi: APEC 2020: Multiplepaths to Attain the Bogor Goals,August 2013,APEC Study Working Paper in Economics and Business,Volume III No. 7/2013,APEC Centre University of Indonesia,p6。
[34] 参见何振生(中国台北APEC研究中心):《APEC进展及未来APEC目标》,载《亚太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势与建议》,唐国强主编,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年12月,p197。
[35] 唐国强、王震宇:《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演变、路径及展望》,载《国际问题研究》2014-01-20,http://www.1think.com.cn/ViewArticle/Article_4ffa4a807c07bcf4b4ef9bfbd2a90c8b_20140217_15341.html
[36]有关ABAC的建议详见陆建人:“评亚太经合组织河内会议”,载张蕴岭主编《亚太地区发展报告2006》,社科文献出版社,2007,p26。
[37] 参见:2012 PSU Annual Report,http://publications.apec.org/publication-detail.php?pub_id=1409
* 文章译自我会与美国PECC共同出版的《亚太经济一体化的新方向》一书。
* 彼得.德雷斯代尔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克劳福德公共政策学院经济学名誉教授。
* 文章译自我会与美国PECC共同出版的《亚太经济一体化的新方向》一书。
*彼得·派特瑞是布兰戴斯国际商学院沙皮罗国际金融学教授、美国东西方中心(檀香山)高级研究员、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访问学者;迈克尔·布鲁默是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院恩尼国际经济学教授、《亚洲经济学》期刊主编;翟凡是中国投资公司资产配置与战略研究部主任。
[38]包含17个成员国的TPP与FTAAP两个模型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模板质量(TPP-17被假定更为严格),还在于成员数量(FTAAP有21个成员)。这些差异导致方案间的直接比较更为困难。例如,中国在高标准的TPP-17中获益远超其在广领域的FTAAP中的收益。而美国也是同样情况。而对于台湾来说,因为它无法成为TPP-17中的一员,所以其在FTAAP中获利更多。
[39] 2014年4月9日,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和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林毅夫在博鳌论坛发言中都表达了类似的可能性。内容详见http://www.businesstimes.com.sg/breaking-news/asia/china-says-watching-trans-pacific-trade-pact-great-interest-20140409 和 http://www.aastocks.com/en/stocks/analysis/china-hot-topic-content.aspx?id=200000331986&type=18&catg=3。
* 文章译自我会与美国PECC共同出版的《亚太经济一体化的新方向》一书。
* 加奈山·维格那拉加是亚洲开发银行研究院研究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