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PEC简介
时间:2011/9/14 0:00:00 来源: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管理委员会官网
根据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章程,参加该组织的国家和地区须设立各自的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作为PECC的成员组织。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即是按此章程于1986年成立的全国性机构。全国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工商界、议会、政府、工商界、学术界、媒体和民间团体六方人士以个人身份参加组成,其宗旨是谋求促进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其主要工作为:从事对太平洋经济发展和合作的研究;组织和协调国内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的活动;开展与PECC及其成员国(地区)的多边和双边交流;主办有关的国际会议。
成立十几年来,全国委员会受到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荣毅仁副主席生前一直担任全国委员会的名誉会长(1987-2005),李鹏总理、李岚清副总理、王光英副委员长、宋健国务委员都曾参加过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活动。现任名誉会长是前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近年来,全国委员会举办的主要活动有PECC上海常委会(1994年)、广州常委会(1995年)、大连常委会(2001年)、北京常委会(2004年4月,北京)PECC矿产能源大会(1994年)、PECC第十一届大会(1995年)、首届PECC天津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1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中国东盟企业家交流研讨会(2001年成都,2003年广州)、第二届PECC生态旅游论坛(2004年9月,香格里拉)、第三届PECC矿产论坛(2005年9月,太原)等,影响颇大。
另外,在天津、四川、辽宁、广州、珠海、山西等地也成立了地方太平洋经济合作机构。全国其他省市如上海、广西、深圳、南京等也在酝酿成立类似的地方性机构。此类机构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受当地政府或相关单位领导和管理。我会只对其业务起指导及咨询的作用。但地方性机构与PECC总部联系时必须通过全国委员会进行。这些地方委员会(天津、辽宁、四川、广州、珠海、山西),结合本领域和本地实际情况,为当地引进项目、投资合作、技术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作了些工作。
中国于1986年参加PECC,一直参与PECC各项活动,参加PECC历次常委会和协调组会议,并委派有关部门专家参与各项专题组会议。中国PECC也充分利用这些网络渠道和地方资源,加强同PECC成员经济体的多边和双边经济交流与合作。